在我國古代,“信”字是人不是物。“信”不是信件信函的意思,而是指送信的人。這里的送信人既包括遞交函件和傳遞消息的人,也包括外交使臣。
《史記》:“說楚王發(fā)信臣。”《世說新語·雅量》:“謝玄淮上信至,看書竟,默然無言。”古樂府詩句:“有信數(shù)寄書,無信心相憶。”《資治通鑒》:“宜急追信改書。”《越絕書》:“越絕糧,使素忠為信,告祟于吳。”等等。上文中的“信”都是使者,即送信人的意思。文中的“書”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信。
“家書抵萬金”,“答友人書”,以及魯迅先生的《兩地書》,還有今天仍在用的成語“鴻雁傳書”中的“書”,都是信的意思。
既然“書”是信的意思,那么古代的書一般是用什么代替的呢?
我們知道,古代的“書”是刻在竹片上或木片上的,刻在竹片上的書叫“簡”,刻在木片上的書叫“牘”,這里的“簡”“牘”以及把它們裝訂成冊的“冊”就是古代的書。
古人寫信,一開始也寫在木板上,寫信的木板長約一尺,故稱“尺牘”,“尺牘”就是古代的書信。為了與“簡牘”區(qū)別開來,人們把作為書信的“尺牘”叫做“檢”,在“檢”上簽字稱為“署”,現(xiàn)在的“署名”就是由此而來。有的“檢”上還有一塊凹陷的裝飾叫做“函”,這就是今天“信函”“函件”的來源。
至于“信”字演變成物,成為一封信的信,是近現(xiàn)代的事,歷史年限不是太長。(新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