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8日北京愛國游行活動中,因認為一名老者“污蔑開國領(lǐng)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xué)副教授韓德強當眾掌摑,并聲稱“今后如果在游行隊伍中遇到這樣的漢奸,該出手時我還會出手”,“絕不認錯”。而在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對于一些地方愛國游行中發(fā)生的砸店、燒車行為,他表示,“怎么火燒趙家樓叫愛國行為,砸了幾輛日系車就叫暴徒呢?”進而認為,“大象走路,它能顧得了螞蟻螳螂?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行動,它就是這樣的呀,它不可能是一點損失都沒有的呀。”言論甫出,波瀾頓起。
韓德強“怎么火燒趙家樓叫愛國行為,砸了幾輛日系車就叫暴徒呢?”的論調(diào),匪夷所思。眾所周知,“火燒趙家樓”針對的是賣國軍閥,他們有實際賣國求榮之行為,而近期一些地方遭到打砸的日系車車主,都為合法公民,他們通過合法的渠道購置或使用汽車,并以合法的方式向國家繳納各種稅費,恰恰是一種愛國,與軍閥當年的“賣國行徑”形若霄壤。這二者如何能等同視之?
另外,火燒趙家樓固然引發(fā)了“五四”愛國運動,但這并不意味著燒樓或打人行為本身毫無爭議。就在當年5月18日,時任北大教授的梁漱溟先生在《每周評論》發(fā)表文章呼吁法治,強調(diào)“打傷人是現(xiàn)行犯”;即使那些政府官員罪大惡極,但在罪名未成立時,仍不可被“侵犯,施暴”。梁漱溟寫道,如果不堅守法治底線,“將來損失更大”。他一再強調(diào),如果中國要想獲得永遠的安定,那么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不可以任何理由超越于法律之上。只有起碼的公民權(quán)有所保證,方可談進步與發(fā)展。梁漱溟的這一觀點直到今天仍受到法學(xué)界高度推崇。
韓德強“大象走路哪能顧得了螞蟻螳螂”的論調(diào),尤其令人出離憤怒。“我愛國家,國家愛我”不是簡單的互補關(guān)系,它們也互為前提。胡適那句“萬國之上還有人類在”,早已道破了國家與公民的秘密。人民之所以組織國家,正是為了使它成為人民有尊嚴的、更幸福的生存之保障。不論是孟子兩千年前提出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還是今天中國所力倡踐行的法治與人權(quán)、民主與文明,都無不闡釋了這一點。因此這也意味著,既使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必須象大象一樣行動,它也必須以“不犧牲人民”為前提,以“人民尊嚴”為最大歸依。
這個世界從來不缺乏那種無視人民疾苦、以極端形式的集權(quán)主義欺壓個人的歷史,比如法西斯主義。但正如我們所見,它們與那種代表法治與文明的理性社會力量相比,前者除了給人類社會帶來流血與苦難、混亂與倒退之外,從來沒有給世界進步產(chǎn)生一絲一毫的正能量。因此,不管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度,一個置他人的自由、尊嚴和生命財產(chǎn)于不顧的人,絕不可能是一個真正的愛國者;一個可以隨便給他人扣漢奸的帽子,并對持異見者大打出手、甚至像對待螻蟻一樣踐踏他人生命與尊嚴的人,任何冠冕堂皇的理論都只不過是其作惡的幌子罷了。
自愛,并且愛人,這是人性之所在。很難想象,一個缺失了這種人性的人,能夠真正愛國;一種視公民如螻蟻的人,又如何能使國家變得更好。面對以“正道直行,不避風(fēng)險”為標榜的北航副教授韓德強,審視那些在庇護在“愛國主義”旗幟下的種種惡,感覺不只是一種簡單的憤怒或是不解,更有一種五味雜陳,欲哭無淚。(中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