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大學畢業(yè)生求職的“沖刺階段”,有關專家提醒大學生警惕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十大“求職陷阱”,避免上當受騙。知遇網(wǎng)首席職業(yè)教練張志濱將這些陷阱歸納為以下十類:
一是名曰培訓,實為騙錢。比如一些招聘單位條件誘人,不收任何抵押金、帶薪培訓等,但一旦上崗后卻要求求職者購買本公司產(chǎn)品,提出“象征性”地收取費用。
對此,專家提醒大學生,一旦招聘人員數(shù)量極大,入職過程也極為簡單,就要提高警惕。因為這樣的招聘主要目的很可能是騙取學生的錢財。
二是先洗腦,再騙錢。某保險公司招聘,考試后一名男子站在十幾名求職者面前開始演講。一番煽動性的演講加培訓后,各位求職者基本已被洗腦,心甘情愿地交出集資款。
專家提醒大學生,如果你所接受的培訓內容跟從業(yè)技巧毫不相干,全都是企業(yè)的大好形勢,那么你就該想想退出了。
三是跨省招工行騙,再行“打劫”。一些大學生通過網(wǎng)絡或其他形式在外地發(fā)現(xiàn)適合自己的工作,與對方聯(lián)絡后,前往企業(yè)所在地面試。結果前來接站的人常常會以借用電話或其他事由騙取求職者財物,更有甚者將求職者帶到偏僻的地方直接行搶。
專家提醒大學生,按照勞動法規(guī),跨省招生必須出具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勞動力市場主管部門的證明。異地求職時,求職者首先應該確認用人單位的真實性,并盡量避免一個人前往。
四是先交押金,后被開除。在第一個月工作結束后,企業(yè)只付給求職者工資的一半,并稱另一半為抵押金,說離職的時候退還。此后就以沒完成工作量或其他借口將求職者開除,并扣下抵押金。
專家提醒,求職者在正式上崗前就應該和用人單位談好條件,拒絕押工資作為抵押金的非法行為。
五是給一份錢,干多份活。一些私人企業(yè)在招聘時打出一份職務,上崗工作時一個人要干幾份活,而工資只開一份。比如某雜志社在招聘時寫著文字總監(jiān),用人時文字總監(jiān)既要采訪寫稿,又要編輯版面,既要拉廣告業(yè)務,又要送雜志搞發(fā)行,卻只有一份工資。
專家提醒,求職者與用人單位是平等的,在面試時應與用人單位談好自己的工作范圍。對于工作范圍外的內容,應堅決予以拒絕。
六是簽合同,捆住腿。用人單位在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了不少日后可能發(fā)生爭議情況的處理辦法,這些處理辦法對于求職者的權利沒有保護,卻在懲罰員工方面規(guī)定嚴格。
專家提醒大學生,簽訂合同時,千萬不要抱著大事已成的迫切心理,應注意看合同里的條款是否公正客觀。一旦發(fā)現(xiàn)不合理的約定一定要在簽字以前提出。
七是名為招聘,實則誘人犯罪。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談,反復強調招聘職位輕松、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誘你加入傳銷、色情及其他非法機構。
專家提醒大學生,對這種騙術,只要動腦稍加思考,尤其是與我國現(xiàn)行法律和社會道德體系相違背的“高薪職位”,就應有所懷疑。大學生應聘時,如果被騙子威脅恐嚇,要想辦法脫身,然后撥打110報警。
八是“境外就業(yè)”,實則被奴役。部分人力資源公司、商務咨詢公司等中介機構發(fā)布“境外”招聘信息,求職者應向勞動保障部門求證這些招聘信息的真實性。
專家提醒,要小心被一些中介機構利用“境外就業(yè)”的美麗謊言蒙蔽雙眼,應聘時應格外留心,要確定信息發(fā)布機構是否具有“境外就業(yè)中介經(jīng)營”的相關資質,簽訂勞務合同時也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九是招聘勞務工,“合同制”作門面。在發(fā)布招聘信息時注明工作性質為合同制,不少求職者由此感到合同制較為正規(guī),單位能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欣然前往應聘。但在面試時卻被單位告知該崗位只招勞務工(即協(xié)保人員等不需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人員)。由此造成了求職者徒勞往返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