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如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打電話、發(fā)短信、當面拜訪、委托或授意中間人出面說情、舉辦聯(lián)誼活動等形式,請求他人給予自己關照;
2、不賄賂代表;
3、不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
4、不以謀取個人職務晉升、調任、轉任、留任或者提高職級待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
5、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為他人謀取職務晉升、調任、轉任、留任或者提高職級待遇等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變相索取、收受賄賂;
6、不采取拉關系、走門子或者要挾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
7、不封官許愿,或者為他人提拔調動說情、打招呼;
8、不違反規(guī)定程序選拔任用干部;
9、不突擊提拔調整干部;
10、不任人唯親,指定提拔調整人選;
11、不違反規(guī)定超職數(shù)配備領導干部,或者違反規(guī)定提高干部的職級待遇;
12、不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qū)、單位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13、不私自泄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干部等有關情況;
14、不以威脅、欺騙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15、不編造、傳播謠言,誣告陷害或者侮辱誹謗他人;
16、不在換屆選舉期間私自向代表贈送紀念品和散發(fā)各種宣傳材料;
17、不阻撓對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的調查和處理;
18、以身作則,堅決帶頭遵守中央關于換屆紀律的相關規(guī)定;
19、自覺抵制違反換屆紀律行為,主動向黨組織反映自己掌握和發(fā)現(xiàn)的違反換屆紀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