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黃昏戀引發(fā)悲劇
□法眼看社會
法制日報記者馬岳君陳東升法制日報通訊員林捷
3月23日上午,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的旁聽席上坐滿了人,連審判庭的大門邊也站了不少人。庭審中,被告席上一名后背微駝、頭發(fā)花白、耳朵有點聾、審到一半就提出要上廁所的老太太引來了大家的關(guān)注。也許很多人都想不到,就是這樣一位看似孱弱的老人,卻是起意殺害自己相濡以沫10多年丈夫的真兇,此刻她站在法庭上與兩個兒子一起接受法律的制裁。
為續(xù)黃昏戀拋子棄家
被告席上的周福珍老太太今年72歲,與被害人李某系夫妻關(guān)系。20年前與丈夫離婚的周福珍只身來到上海一家醫(yī)院做護工,經(jīng)人介紹與同在該家醫(yī)院工作且比她年長14歲的清潔工李某相識并在認識后的第六個年頭在上海領(lǐng)取了結(jié)婚證。
不過這樁婚事卻遭到了李某子女的激烈反對,他們沒想到,父親都快80歲了,還要娶老婆,而且還是一個外地人。他們認為,對方肯定是沖著父親的退休金和房子來的。但是子女的激烈反對并沒有阻止父親的黃昏戀情,2002年,周福珍和李某在上海徐匯區(qū)登記結(jié)婚。
婚后,由于與子女的關(guān)系一直不順,李某索性與親生子女斷絕了關(guān)系,毅然變賣了自己在上海的房產(chǎn),與周福珍一起來到諸暨老家共同生活,還將賣房子的錢給了周福珍的兒子做生意。
一身病惹來了殺身禍
2009年,李某已是85歲高齡,行動越來越不便。4月,李某在諸暨的家中從“馬達椅”上跌下來,造成右腿摔傷,因為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療,加上本身有疾病、年老體弱等原因,導致后來病情加重,生活不能自理。周福珍嫌醫(yī)療費過高,不愿繼續(xù)照顧李某,于是便產(chǎn)生了給李某吃安眠藥,加快李某死亡的想法,并且多次將計劃與自己的大兒子徐國燦商量。由于周福珍和李某在外租房居住,徐國燦以人死在外面不好為理由阻止了母親的想法。
到了6月份,房子的房東嫌李某會死在她屋子里晦氣,于是要求周福珍搬家。徐國燦幫助周福珍先后搬了三次家,最后還是把周福珍和李某接回自己在暨陽街道的家中居住。當時李某的病情已經(jīng)非常嚴重,每天只能進食半個雞蛋。
2009年6月17日下午,周福珍再次提出給李某吃安眠藥讓他快點死算了,這次周福珍的兩個兒子都在,兩人都保持了沉默,在心里默認了母親的想法。
6月18日中午11點左右,因徐國燦的大女兒要來家里,周福珍不想讓她看到李某的樣子,就再次提出給李某吃安眠藥加快他死亡,并拿來安眠藥瓶倒藥。周福珍將半瓶左右藥片倒在湯匙內(nèi),并用手將藥碾碎,混水后喂李某服下。二兒子徐國坤在看到母親這樣做時,并沒有阻止,而是扭頭走掉了。當日李某就死了。
拋尸只為貪圖退休金
由于李某當時每月有1700多元的退休金,徐國坤說人死了火化的話就沒退休金拿了,不如把尸體放水缸里沉入江中,家里人還可以繼續(xù)領(lǐng)李某的退休金。這個想法馬上就得到了全家人的同意。
于是,2009年6月18日下午,徐國坤買來滌綸布繩兩根、攔網(wǎng)一張,用來捆綁尸體。兩個兒子又從村里偷來水缸一個并合力將尸體放進水缸,再用布繩捆綁纏繞,將尸體和水缸固定在一起。6月19日凌晨,在諸暨市開化江江心,兩人按商量好的計劃,把水缸和尸體拋下了船。
回到家中,他們就商量著如何分配李某的退休金,兩人約定存折放在徐國坤家里,每月發(fā)放的1700元分成三部分,500元用來給家里面還債,剩余的1200元分掉,徐國燦得500元,徐國坤得700元,不過還沒有等他們拿到錢,公安機關(guān)就找上了門。
經(jīng)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周福珍和徐國燦、徐國坤兄弟二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系共同犯罪,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周福珍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二年,判處被告人徐國燦、徐國坤二兄弟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不等。三人均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