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臨海警方去年搗毀一賣淫窩點,兩官員牽涉涉嫌嫖宿幼女罪,一名市人大代表,一名氣象局副局長。據(jù)悉,2個受害女生,來自市區(qū)的兩所中學,都讀初一,案發(fā)時未滿14周歲。目前,涉案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池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
浙江臨海警方去年搗毀一賣淫窩點時,兩個官員牽涉其中,涉嫌嫖宿幼女罪。
4月10日,臨海市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市人大代表王宗興一案,沒有判決。此前,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池全勝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
2個受害女生,分別來自市區(qū)的兩所中學,都讀初一,案發(fā)時均未滿14周歲。
池全勝,1968年出生,臨海人,大專文化,黨員,系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原臨海市氣象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副組長。
去年10月26日,初三女生徐某等人通過社會人員張某,打電話聯(lián)系池全勝,稱有處女,問他要不要。池全勝表示愿意,并在電話中談妥了價格。
當天上午,池全勝在臨海市申海商務酒店開了一個房間。11時許,在徐某等人的威脅下,一個初一女生被帶進房間。
進房后,這個初一女生跪在地上,說自己是某校的學生,不滿14周歲,哀求池全勝放過她。池全勝就讓她離開了。
這個初一女生下樓后,被徐某等人發(fā)現(xiàn),立即將她拉到通道上,進行威脅,還答應事后給她買一部新手機。
隨后,這個初一女生再次走進房間。事后,池全勝支付3500元錢。徐某等人給這個初一女生買了一部800元左右的手機,其余的錢被她們分掉。
53歲的王宗興,臨海人,臺州某鋼構(gòu)公司的項目經(jīng)理,原臨海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檢察機關(guān)指控,2008年8月,王宗興經(jīng)人介紹與徐某認識并嫖宿。此后,王宗興多次要求徐某介紹同學供其嫖宿。2008年11月8日下午,經(jīng)徐某等人介紹,王宗興將一初一女生帶到某賓館嫖宿,后付給人民幣300元。徐某等人落網(wǎng)后,王宗興聞風逃跑,今年1月13日,王宗興被警方抓獲。
去年11月26日,臨海警方搗毀一賣淫窩點,抓獲徐某等5個初三女生。
她們有組織,有分工,有的負責聯(lián)系嫖客,有的負責收錢,有的負責尋找誘騙對象,引誘、脅迫低年級女生與社會成年男子發(fā)生性關(guān)系,從中獲利。
去年8月,徐某在網(wǎng)上認識了一個網(wǎng)名為“一臉蒼白”的男子,對方問她身邊有沒有處女,并出價2500元。徐某說,自己就是處女。隨后,徐某和“一臉蒼白”發(fā)生了性行為。但事后“一臉蒼白”說徐某不是處女,只給了800元錢。
徐某將這800元用于買手機、衣服等,很快花光。她認為找到一個賺錢的門徑,產(chǎn)生了誘騙低年級女生“賣處”的念頭。
徐某把這個想法與平日要好的同學商量,她們把目標鎖定在那些貪玩又喜歡花錢的低年級女生身上。一旦有人抗拒,則采取威脅、毆打等方式,逼其就范。她們一般采取網(wǎng)上叫賣,在歌廳、咖啡廳等場所主動搭訕等方式尋找嫖客,同時也通過認識的社會人員介紹嫖客。
徐某等涉嫌介紹賣淫罪的女生均未滿16周歲,依照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介紹賣淫罪系一般犯罪主體,必須年滿16周歲才能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