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發(fā)生在四川雅安的地震牽動著億萬國人的心,對災區(qū)的各種救援也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
唐代繁榮的貞觀年間也曾災難頻發(fā),那個時代的人是如何展開救援工作的呢?一方出土于西安長安區(qū)的唐代墓志或許能一窺究竟。
4月21日,大唐西市博物館藏墓志國際學術研討會上,這方柳保隆墓志引起了與會專家學者的興趣。墓志的主人柳保隆在李世民還未登基時就是他的幕僚,他為人“俊穎”、“至孝”,有一定的名望。因為在貞觀年間的災荒中安排救災得力,讓朝廷很滿意,論功行賞加封他為同州司戶參軍事。
“宗貞觀元年到三年,關中連續(xù)發(fā)生災害,老百姓沒法活下去便由政府組織四處逃荒,柳保隆他參加了組織工作,并且做的非常好。”北京大學教授吳宗國告訴記者。在他看來,這方墓志對于研究唐代救災歷史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據(jù)統(tǒng)計,唐太宗是唐代參與賑災最多的皇帝,正所謂多難興邦,因為有成熟的防災救災機制,歷經(jīng)連續(xù)不斷的災荒,卻沒有造成大的社會動蕩,反而開創(chuàng)了“貞觀之治”的局面。
遇到災情,中央政府首先會安排人盡快核實情況。貞觀初年,唐太宗曾派出專門的救災使者“尋省天下諸州”,勘察災情,制定賑災額度,并強調(diào)“必當細堪,速以奏聞”。像歷史上著名的諫臣魏征,便擔任過這樣的角色。
在接到中央命令后,全國各級各類倉儲便會開倉賑濟災民,如果災害發(fā)生的地方倉儲不足,則就近組織災民“就食”。同時一切救災開支,包括物資調(diào)配、工程修筑在內(nèi),都要交由刑部嚴格審計,并由御史監(jiān)察。
對于救災不利的官員,則要受到法律制裁,比如沒有及時上報災情的“杖七十”,沒有及時采取措施的主管官員“杖七十”,虛報災情的最高“刑期三年”……當然災害“非人力所防者,勿論”。
為了支援災后重建,中央政府也會根據(jù)災情的程度進行一定程度的減租免役,而皇帝也會帶頭降低生活標準,表示自己要與民同甘苦。(西部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