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五部門調整疫情期間免稅店經營和招標期限規(guī)定
中新社北京1月20日電 (記者 趙建華) 中國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20日宣布,調整疫情期間口岸進、出境免稅店經營和招標期限等規(guī)定,以緩解疫情對市場主體的影響。
五部門表示,已按照《口岸進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和《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批準設立并已完成招標的口岸進、出境免稅店,免稅品經營企業(yè)與招標人(或口岸業(yè)主)可在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延長免稅店招投標時確定的經營期限,僅能延期一次,最多延長2年。延期后的經營期限可超過10年。延期協(xié)議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簽署。
按照管理辦法批準設立但尚未完成招標的免稅店,由地方政府按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招標工作,可不受批準設立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招標的時間限制,但最晚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招標。
未按照管理辦法規(guī)定批準設立的免稅店,繼續(xù)由口岸所屬地方政府提出處理意見,報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