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李述峰 劉 濤)4月27日,商洛市商州區(qū)法院商塬法庭成功調處并執(zhí)結一起八旬老人房屋租賃糾紛案件,做到了案結事了人和,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前不久,原告張某向商州區(qū)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王某騰交租住原告的單元房屋一套,并支付房租費。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發(fā)現被告是年逾八旬的老人,決定上門為老人提供司法服務。商塬法庭法官到被告所住的地方,介紹了身份并說明來意后,老人給承辦法官說,他不是不搬,而是自己年紀大了,連走路都成問題,老伴又有病,沒有能力搬。原告在起訴前也去找過他,他也把實際困難給原告講了,請原告寬限三、五個月,等老伴身體好轉或者孩子回來了就給騰房?,F在原告將他起訴到法院,讓他感到很生氣。被告直接給法官說自己年齡大了,無力應訴,法院看著辦去。
承辦法官一邊安撫老人,一邊給老人講法律規(guī)定,說服老人先應訴,然后向老人承諾,由法官上門為其提供服務。取得老人的信任后,老人囑咐由法官和原告協商安排時間,并幫他把租住房中能搬的家具等搬出放好就行了。承辦法官把被告的意思轉達給原告,又給原告做調解工作,原告終于答應只要把房子騰空,所欠房租費就不要了,并確定第二天搬。
當天晚上,承辦法官就給老人幫忙把承租房內的東西收拾打包。第二天,商塬法庭的干警全部出動,去給老人幫忙搬東西。經過大半天的勞作,將老人能搬的東西全部搬出放到老人指定的地方,不能搬的東西適當折價留給原告。房子騰空后,老人拉著法官的手,連連說感謝,稱贊法院真心為民司法,法官真心為老年人辦事。被告也對法院三天就把讓他感到頭痛的事情處理好感到滿意,連連稱贊法院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