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傷害昨受審 承認傷害請求輕判
2歲女童小藝藝疑遭其生父張某及其生父同居女友柳某虐待,而導致下體撕裂腎衰竭,全身多處受傷,該事件曾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
昨日下午,珠海香洲區(qū)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小藝藝生父涉嫌故意傷害案,被告初始否認公訴機關指控,但庭審辯論階段,轉口承認指控表示認罪。該案擇日宣判。
指控:故意傷害親女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7月,被告人張某與其前妻離婚后,二人生育的女兒小藝藝由其負責撫養(yǎng)。2011年10月,張某從湖南老家將女兒小藝藝接到珠海市拱北夏灣住處,與女友柳某同住。2011年12月5日8時許,被告張某在住處發(fā)現(xiàn)小藝藝將大便拉在了褲子上,便用衣架擊打小藝藝。
12月6日晚上7時許,張某再次發(fā)現(xiàn)小藝藝拉了大便在褲子上,在給小藝藝沖涼時因其哭泣,張某用力捏小藝藝的左上臂,然后拎起小藝藝扔到床上,往小藝藝陰道內涂護陰潔,涂完后用毛巾用力擦。12月8日,被告張某發(fā)現(xiàn)小藝藝手臂無法抬起,將其送至醫(yī)院治療,因小藝藝病情嚴重,出現(xiàn)急性腎功能衰竭現(xiàn)象,12月9日又先后被轉入珠海市婦幼保健院和珠海人民醫(yī)院治療。
珠海市人民醫(yī)院醫(yī)生診斷發(fā)現(xiàn),小藝藝頭頂部有陳舊性疤痕,左額頭、左耳、雙下肢見散在瘀斑,病情危重,考慮為虐待所致全身復合傷,遂予報警。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承認傷害請求輕判
庭審初始,被告人張某一直否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稱小藝藝的骨折和陰道裂傷其均不知情,只是上班回去后發(fā)現(xiàn),把小孩送去醫(yī)院后,才知道小孩子受傷。在法庭調查階段,被告人張某認為自己作為父親嚴重失職沒有照看好小孩,但不構成犯罪。
在法官詳細詢問案件細節(jié)并多次告知被告人張某在庭審中要如實陳述事實后,張某承認了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但辯稱,其只是用手捏了孩子的胳膊,但是沒有骨折,用護陰潔是為了給小孩清潔,用毛巾是為了給小孩擦干,沒有擦到裂傷。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偵查機關對張某的8份詢問筆錄,在前6份詢問筆錄中,張某承認傷害是其造成,但后2份筆錄中,張某否認事實,稱是其女友柳某所為。公訴機關認為,張某是在羈押前后發(fā)生了供述的變化,結合案件的其他事實,可以認定張某故意傷害的行為。
最后,在法庭的辯論階段,被告人張某對指控的事實認罪,承認小藝藝傷是自己造成的,請求從輕處罰。
案件回放
去年12月小藝藝突然骨折住進珠海某醫(yī)院。醫(yī)生意外發(fā)現(xiàn)她全身有多處外傷,并出現(xiàn)腹膜炎、肝功能損傷、陰部撕裂,外傷和感染引起了急性腎功能衰竭。藝藝的生母獲悉趕到,帶著孩子輾轉多家醫(yī)院求醫(yī)。生母懷疑女兒受到了親生父親和其同居女友虐打而報警。
在社會各界關心下,小藝藝得到救治,轉危為安,其父今年2月因涉嫌故意傷害被批捕。(華聲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