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林認為,“就昆明而言,雖然目前20%個稅如何征收細則暫不明確,但不代表不實施這些政策。因為‘國五條’要求的所得稅‘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沒有給地方視情況調整的權力。細則未出,任何‘鉆空子’的方式都有可能被‘新規(guī)’否決。”柴林表示,這一方式具有很大風險,如果子女將房子賣掉后不給父母賣房款,父母可能面臨無房可住的困境。其次,如果遇到子女離婚等家庭變故,房子有可能作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招數:過戶給公司再進行交易
律師點評:極易“雞飛蛋打”
根據目前的“國五條”細則,以公司名義售賣二手房并無征繳20%所得的規(guī)定,因此,網傳避稅第5招是過戶給公司再交易。
“這一方式更不可取,公司屬于市場經營主體,需承擔更多的社會義務,繳稅比例并不低。”柴林說。按規(guī)定,企業(yè)出售房屋要繳納15%的企業(yè)所得稅,這一納稅比例并不比個人售賣二手房需繳的稅少很多,并且風險很大。首先,個人名下的房屋轉移到企業(yè)名下之后,企業(yè)就有權出售、抵押該房屋;如果公司財務出現問題,房屋還有可能被法院查封、拍賣,最終落得雞飛蛋打。“以公司名義售房牽涉到的問題頗多,普通購房者極易陷入其中,從而導致利益受損。”
合理避稅是指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使用合法方式避稅,可是,網傳二手房交易“避稅五招”既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又要承擔巨大風險。柴林建議,不要因為政策變化而做出不冷靜的決定,給今后的生活埋下諸多隱患。(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