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某小區(qū)發(fā)生性奴侵害案,一女子被網(wǎng)友囚于狗籠。昨日負責該案的深圳龍崗警方通報稱,2月28日下午,接到一女子韓某報警稱26日乘飛機到深圳見網(wǎng)友,在坂田萬科第五園被人非法拘禁并性侵。“女子手腳被綁關押在狗籠內,為了逃生,女子用牙齒咬開籠子,赤裸跑出房屋后大喊救命,巡邏保安員立即報警。”嫌疑人陳某,從日本留學回來,在網(wǎng)絡上交友結識受害人,涉嫌非法拘禁和強奸罪,警方已通緝及追逃。
事實上該案發(fā)案前早有諸多可疑的跡象。就在去年6月,網(wǎng)友“求助好心的人”稱,“我朋友與網(wǎng)友見面,被挾持到其位于深圳市龍崗區(qū)坂田第5園齊云齋Dxxx的房子里面!房子帶有地下室!朋友說,進到地下室后該名網(wǎng)友用鐵鏈和**用的手銬將其囚禁,朋友幾日都是跪著且全裸睡覺!一日只給一餐飯!并塞住嘴巴威脅,如果跑的話就會把我朋友帶到更恐怖的地方去!幾日來朋友都像狗一樣生活!朋友不敢報警!也不敢逃跑!幾日后她被放出,但被要求去做小姐!如果不從,就毆打!朋友現(xiàn)在每天都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朋友說,在其家里囚禁了幾個跟她一樣的女孩。在地下室里有大量的鐵鏈、手銬、繩子、警棍等恐怖的器具!……因為朋友不敢報警多次向我哭訴!現(xiàn)在朋友還在壞人手中。”
貼子上的這個地址與現(xiàn)在案發(fā)的地址完全一致。也就是說發(fā)生此次“性奴”事件的房子,曾在去年也有同樣的事情發(fā)生。只是不知當時警方為何不曾注意此事。另外此案發(fā)生在鬧市的小區(qū)內,人口稠密,而且作案地點在一樓,人來人往中不可能不被人發(fā)覺。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在媒體的報道采訪中,家住在附近的王女士稱說,“這家平時都是拉著窗簾的,誰也不知道里面發(fā)生了什么事情。原來晚上偶爾聽到里面叫過幾聲,不過大家認為可能是里面有夫妻在打架,也就沒當回事。當時如果吵得很厲害的話可能大家早就知道了。”
不僅如此,鄰居王女士還透露,“據(jù)說在前不久晚上有人在這里放鞭炮時,曾經(jīng)看到過該女子戴著手銬在敲窗戶求救,不過可能放鞭炮人的母親怕惹上事情,沒敢讓他跟別人說。那個人回去就給他母親說了,可是他母親不管。后來警方調查這件事情后,他才在外面聊天的時候說了這個事情。如果他早點報警,這個小女孩早就救出來了。”問題是,鄰居們既然發(fā)現(xiàn)了一些蛛絲馬跡,為何竟無人深究?
這種事情,如果退回二十年就很難發(fā)生,鄰里之間關系十分融洽。鄰居們經(jīng)常一起吃飯、聊天,對彼此的情況了如指掌;買個油鹽醬醋連門都不需鎖鄰居就給“望門”了……試想這些情況下,陳某的行徑怎會不被暴露。但如今,我們的鄰里之間越來越淡了,好多人住同一小區(qū)同一棟樓,甚至住對門也未必相識,平時也未必打招呼。如今家家都生活在厚厚的防盜門背后,在鐵絲網(wǎng)圈就的“籠子”一樣的空間里生活,鄰居間老死不相往來,養(yǎng)成了對別人的事不管不問的陌生人思維。
應該說類似這種“性奴案”,美國、奧地利等國之前早有發(fā)生,但發(fā)生此案的地區(qū),多為人煙稀少之地或是獨棟別墅,一般很難被人發(fā)現(xiàn)。不同于這些外國“性奴”被囚事件,此案中的陳某和前兩年洛陽李浩的“性奴”們都生活在一個熙來攘往、人口密集的小區(qū)里。相信類似于性奴案這種重大刑事案件,這不會是最后一起。希望公眾都能提高警惕,對別人的“閑事”多關心一點,公共安全也就會加強很多,你自己成為受害者的幾率也就更低一點。
近兩年的幾起性奴案將那些“遠親不如近鄰”之類的溫暖的俗語掃蕩得干干凈凈,暴露出如今鄰里關系陌生且冰冷的實質。如今大部分的中國人,都選擇事不關己的“閑事”全都高高掛起,人人盯著自己的小利益,正是這一切,讓性奴案的作案者們有恃無恐。然而公共安全無小事。只有我們每一個人都既重視自己,又關心一些“與己無關”的事,既掃盡自己門前雪,也對他人多一份關愛,我們的社會才會向更健康的方向邁進。這也是一個公民社會的基本要求。(新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