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記者從會寧縣公安局獲悉,發(fā)生在會寧縣的“7·4”特大持槍入室搶劫案成功告破,當場繳獲犯罪嫌疑人劉某身上攜帶的五四式手槍1支,子彈214發(fā)。據(jù)了解,犯罪嫌疑人劉某的兒子曾在此前一起校園打架事件中喪生,由于法院未對兇手判處死刑,劉某曾打算槍殺主審法官。目前,槍支彈藥來源已查清。
據(jù)了解,今年7月4日凌晨,三名蒙面男子翻墻進入會寧縣草灘鄉(xiāng)草灘村村民馬某家中,搶走家里價值7萬余元的陶器。經(jīng)過會寧縣公安局全力偵查,于7月19日凌晨將其中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劉某涉案,而且劉某身上攜帶槍支。會寧縣公安局隨后組織抓捕未果,劉某逃離。7月19日晚,劉某在靖遠被抓獲。
“7·4”案件破獲后,白銀市、會寧縣公安機關領導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徹查槍支彈藥來源。經(jīng)查,2009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劉某從云南省瑞麗市偷渡到緬甸,在緬甸打工,此后多次偷渡出入境。2011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劉某在緬甸用人民幣13000元購買五四式手槍一支,子彈300發(fā),并在緬甸境內(nèi)用86發(fā)子彈進行射擊練習,后攜槍偷渡入境。今年1月份,劉某從云南騎摩托車返回會寧,預謀作案。7月4日凌晨,伙同劉某某、張某某在會寧縣草灘鄉(xiāng)實施持槍入室搶劫作案。
據(jù)劉某交代,他的兒子上中學期間被同學捅死,但由于兇手未滿18歲,法院并未對兇手判處死刑。劉某對此懷恨在心,準備槍殺當時的主審法官,幸被公安機關及時抓獲,避免了悲劇發(fā)生。(蘭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