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鹽城6月25日電 (谷華 正宜 夏輝)妻子在外與異性同床裸體,被丈夫和婆婆當場拍照并要求離婚。6月25日,江蘇鹽都法院審理此案,妻子同意離婚,但辯稱自己裸體是事實卻沒有和異性發(fā)生不正當關系,反訴丈夫家暴要求賠償。法院最終作出準予離婚的判決。
蔣芳(女)與楊軍(男)2001年經(jīng)人介紹相識,兩人因為文化層次不高,共同語言較少,經(jīng)常因為生活瑣事發(fā)生矛盾,導致家庭關系比較緊張。2011年兩人均曾向法院起訴過,均被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但關系并未改善。同年10月的一個晚上,楊軍被人告知蔣芳與同村一名男子有不正當關系,遂與母親、鄰居一同來到蔣芳與異性交往的地方。闖進房屋后,楊軍懵了,不愿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幕,蔣芳正與一名男子赤身裸體躺在床上。等楊軍反應過來,便用手機拍下了蔣芳的裸體照片,而男子在楊軍與蔣芳爭執(zhí)過程中逃脫了。楊軍眼看自己被帶了“綠帽子”,便再次起訴要求與蔣芳離婚。
庭審中,面對丈夫拿出的裸體照片,蔣芳堅稱“只拍到我一個人的裸照怎么了,捉奸要捉雙,只要能把第三者找到庭上來作證,我就承認。”不承認的同時,蔣芳還反訴楊軍經(jīng)常對自己實施家暴,要求楊軍賠償。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雙方對離婚無爭議,但對于雙方要求的賠償對方損失的要求并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jù)證明,不予支持,遂作出準予雙方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