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因家庭恩怨輪番對簿公堂,從2010年起一直打官司,法院判決有7份之多。近日,他們再聚通州法院,經(jīng)法官大量工作最終調(diào)解結(jié)案。
此次起訴的原告是1984年出生的張小姐,她起訴父母,稱母親吳女士向她借款11萬元用于給小她6歲的弟弟上學,還有家中失火后垃圾清理和房屋重建等費用,而父親老張因外遇離家出走多年,未對家庭做貢獻卻分得了重建后房屋。張小姐認為,父母應(yīng)共同償還借款。
開庭時,吳女士聲色激動地講述了老張如何不顧家庭,向法庭提交了7份判決書,有老張起訴要求離婚的,有小張起訴父母要求分割房屋的,還有吳女士起訴老張要求分割房屋的,都經(jīng)歷一審、二審。吳女士還提交了老張曾寫的“好好過日子保證書”、“不要家里財產(chǎn)保證書”等。但老張對妻子及女兒的說法不認可,說他雖然離家出走,但并未少對家庭貢獻。
法院除開庭了解情況,還傳喚了在上大學的張小姐的弟弟了解情況。他說,雖然他和媽媽、姐姐居住在一起,但和爸爸的關(guān)系也還行,大學學費和生活費多數(shù)都是父親給的。
張小姐隨后向法官吐露矛盾根源,稱她和媽媽都認為家中那場大火是爸爸故意縱火,而當時她正在屋里睡覺,因此對父親特別憤怒。
法官感覺著一家人都在慪氣,于是引導吳女士講出心中所有的怨恨,傾聽并糾正了吳女士的一些極端想法。法官還從一個丈夫和父親的責任角度做了老張的工作,讓他們多為正上大學的孩子著想。經(jīng)法官大量的工作,最終三口人同意調(diào)解結(jié)案,以后再無任何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