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劃傷她,小女孩是因為害怕,手碰到刀上了”,梁某辯解說,他看到女孩手在流血,還拿紙巾替她包扎,“傷害人質(zhì)是無心的,我不是故意的……”對犯罪事實,被告人、辯護人均無異議。辯護人從梁某系初犯、偶犯、未造成嚴重后果等方面進行罪輕辯護,但公訴人指出,綁架罪是極其嚴重的暴力犯罪,梁某有預謀,主觀惡性大,公然持刀、逼迫他人闖紅燈、逆行,人身危險性大、社會影響惡劣,不認同辯護意見。
在最后陳述時,梁某只說了一句,“向小女孩說聲對不起。”一個多小時庭審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本案將擇日宣判。(西部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