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網玉林9月27日電(王秋玲 楊志雄)9月27日,廣西玉林市男子李某因劫車殺人焚尸被執(zhí)行死刑。
警方介紹,李某,男,現年25歲,廣西玉林市下轄縣級北流市人。2009年4月6日,他伙同另外兩男子搶劫出租車,并殘忍將司機殺死焚燒。北流市公安局經縝密偵查,三天后將李某及其同伙抓獲。
2009年12月28日,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李某犯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3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9月27日,經法定程序,被告人李某被執(zhí)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