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特偵組偵辦前行政機構(gòu)秘書長林益世被控索賄案,7月1日以被告身份傳喚林益世到案,經(jīng)過12小時訊問,今晨(2日)依涉貪污罪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向臺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林益世委任律師賴素如表示,林益世對自己行為不當已有悔悟,他坦承自己做錯事情,覺得對不起家人、長官及社會大眾,希望外界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特偵組于6月30日凌晨拘提地勇負責人陳啟祥到案并傳喚陳啟祥的程姓女友人作證,兩人歷經(jīng)12小時訊問后被請回。陳啟祥遭檢察官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特偵組根據(jù)陳啟祥供詞,昨天發(fā)動搜索、約談行動,在高雄囑托高雄地檢署搜索包括林益世服務處等8處所,臺北則搜索林益世居所等3個地點。
特偵組昨天下午4時傳喚林益世及妻子彭愛佳到案說明。彭愛佳傍晚6時被檢方請回;林益世歷經(jīng)12小時訊問,坦承部分案情,希望檢方同意自白。
不過,檢察官仍以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對于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等罪,認定林益世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湮滅證據(jù)之虞,今天清晨4時10分,向臺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林益世。(中國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