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12層高的樓從三面環(huán)抱水塔而建,長安區(qū)韋曲街辦東韋村“樓抱水塔”建筑引起了市民好奇。有人以為是樓盤水壓不夠,水塔用于供水,而讓大家沒想到的是,這幢樓是村民租地自建的。
網(wǎng)友高樓抱著水塔建,水壓不夠?
昨日,華商網(wǎng)一名為“這樣蓋樓,確實牛!”的帖子引起了很多網(wǎng)友圍觀,網(wǎng)友“淡忘江湖”發(fā)了一張圖片,圖片中的樓房三面而蓋,中間夾著一個水塔。
眾多網(wǎng)友覺得這樣蓋樓確實特別,他們猜測可能是開發(fā)商怕水壓不夠在樓中間蓋了一個水塔。網(wǎng)友“素手秋心”說:“住樓住樓,用水發(fā)愁,不是沒水,水壓不夠。”
那么這幢“抱塔樓”到底是為何而建呢?帶著網(wǎng)友的疑問,記者找到這幢樓。
村民這是村民自建樓,水塔已廢棄
昨日,記者在長安區(qū)長安東街路南看到,這棟樓高12層,從遠處看仿佛是一個小型樓盤。南北西三面蓋樓,中間是一個高約20米的水塔,樓和水塔之間距離約6米。
東韋村的村民說,這幢樓是一村民在兩年前開始建設(shè)的,到今年大樓主體剛剛建好。
村民說,水塔是村里20多年前建的,后來村里用上自來水就廢棄了。“這棟樓村里人都知道,樓主人就是村里的村民,他們家里前幾年做生意賺了些錢,就租了村里一塊地建了這棟樓。”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說。
村主任讓200萬買水塔,房主不同意
昨晚8時許,東韋村村委會主任孫榮介紹,高樓屬于村民自建,樓房所在地以前是村里的磚瓦廠,2006年租給村民,租期26年,每年租金6000元。租賃者后來蓋了這幢樓,之所以沒拆水塔是因為水塔屬于村民共有財產(chǎn),不允許拆除。“水塔旁還有一口水井,這都是村民的共有財產(chǎn),我們要對村民的財產(chǎn)負責。”孫榮稱,當初建造水塔時耗費了人力物力,出租宅基地時和房主協(xié)商,讓出資200萬買下水塔,但房主不愿意,所以就造成了抱著水塔建樓的局面。
房主為了早點賺房租,才建成這樣
昨晚9時許,記者見到了這棟“抱塔樓”的女主人郭女士。郭女士說,她是東韋村8組人,今年40多歲。十多年前,她開始繼承母親的肉食加工廠,當初的廠子就在這棟樓的位置。后來廠子效益越來越好,需要擴大規(guī)模,她這才決定建一幢樓。
郭女士說,2006年她和村委會簽訂合同并租下這片3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準備蓋廠房。“樓是兩年前開始建的,當時村里不讓拆水塔,說是公共財產(chǎn)。但為了早點賺房租,所以才將房子建成現(xiàn)在的樣子。”郭女士說。
郭女士說,水塔和樓之間距離約6米,不會影響房屋采光。因擔心以后拆除水塔會影響樓體安全,她請教了專家,專家稱,拆水塔是從外往內(nèi)拆,并不會破壞樓體。
按照租期,21年后宅基地就到期了。到時候樓該咋辦?郭女士說,那就按照合同辦吧。土地肯定是要收回的,至于房子,不管是拆是賠,到時候按規(guī)定辦。“為建這棟樓,我花了幾百萬,有的還是借的錢。半輩子的積蓄都花在這棟樓上了,至于21年后到底該咋辦還沒想好。”郭女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