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而我們知道我國目前的18個稅種當中只有3個是通過人大立法的形式加以征收的,其余大部分的稅收事務都是通過政府行政法規(guī)的形式加以規(guī)定。有不少人認為,僅憑一個條例就向老百姓征稅,這樣的做法顯得決策隨意性過大,我想請問發(fā)言人的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有沒有時間表?
傅瑩:進入新的時期,人大確實要更好地貫徹和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從做法上主要是:一是要推動剛才提到的稅收暫行條例能夠上升成為法律,尤其是一些經(jīng)過實踐檢驗比較成熟的、立法條件比較具備的,要盡快推進。二是要加強對新稅種的立法工作。我看到一些討論,社會上比較關(guān)心的房地產(chǎn)稅、環(huán)境保護稅,這方面的立法工作都在研究當中,也會注意聽取社會上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