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29萬人下月起不需再繳個稅
明起,本市實施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惠及約470萬納稅人,約有229萬納稅人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近期備受關注的年終獎繳個稅的方式,北京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納稅人今年年末取得的年終獎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05年出臺的計稅方法計算個稅,但其同時應采用最新的減除費用標準、速算扣除數(shù)和稅率,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本次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的主要內容
1工薪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承包承租經(jīng)營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2工薪所得稅率表由9級簡并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最低一檔稅率由5%降為3%;3調整了適用于個體工商戶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承包承租經(jīng)營所得的稅率級距;4涉外人員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由2800元調整為1300元,總的減除費用標準維持4800元不變;5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由現(xiàn)行的次月7日內延長為次月15日內,與現(xiàn)行的企業(yè)所得稅、增值稅、營業(yè)稅等稅種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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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個體戶應納稅額下調40%
明起,本市實施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惠及北京市約470萬納稅人,其中包括個體工商戶30萬。工薪階層的納稅面將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約有229萬納稅人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201萬納稅人稅負有所下降,部分工薪所得高收入者稅負有所增加。
據(jù)測算,在不考慮三險一金問題的情況下,納稅人月收入超過3.86萬元,每月需要繳納的個稅就會比新政實施前有所增加。同時據(jù)估算,其繳個稅增加的比例最高不會超過4%左右。
對于30萬個體工商戶來說,根據(jù)市地稅局《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標準的公告》(2011年第10號)規(guī)定,9月1日起,本市將對采取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的應納稅額統(tǒng)一下調40%,已經(jīng)確定應納稅額的個體工商戶9月份應納稅額將按原核定稅額的60%繳納。
市地稅局副局長郝碩博表示,新政實施后,今年本市后三個月影響的稅收減少大約為26億元,減稅占比超過4%,使得政府收入回到了居民腰包中,這也是政府讓利于民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