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
個人合作建房能惠及夾心層 政府應(yīng)予以支持
在談?wù)搨€人合作建房這件事當中,邵角不斷表達著對相關(guān)法規(guī)限制太多的無奈。這件事看起來是利民,法律上也是允許的,但做起來就是很困難。而目前確實也只有溫州的趙智強一個人成功過。在吳翔華看來,這項事業(yè)于國于民都是很有益處的,政府應(yīng)該早日清除其中的障礙,予以支持。
吳翔華表示,在德國和日本這類房屋的建成比例占新建商品房比例最高能達到40%。因為它是解決社會夾心層住房難的一種十分便利的途徑。目前我國大力建設(shè)的保障房針對的也是社會最底層的人群。“低保戶”之上,仍有相當一部分群體既買不起商品房,也夠不上買保障房的資格,如果這類群體能通過自己集資的途徑解決住房問題,豈不是兩全其美。
目前的問題是如何通過完善相應(yīng)法規(guī),來幫助組織運作,讓這群人自行解決問題?能否舍棄土地財政上的一點利益,對這些人進行幫助扶持?“同樣的形式,為何十年前就辦得成,而十年后卻辦不成?”吳翔華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政府的態(tài)度很關(guān)鍵。完善法規(guī)、建立完整的保障房體系,這都是政府亟待解決的問題。(中新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