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看看他曾經(jīng)引起怎樣的反感,他的那句話說完了之后,做相關(guān)的調(diào)查,結(jié)果有92.6%的人說不敢茍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強奸對象的品格、身份,不應成為量刑的依據(jù)。接下來的時候,我們需要更理性一點,我們回到他最初發(fā)的微博上去,看看他的那幾條,其實最初他發(fā)的微博的時候,頭兩條非常對,替李某某的辯護律師說幾句,無罪辯護是他的權(quán)利是對的,不管公眾怎么說,引述海淀檢察官的說法,讓人做無罪辯護,天塌不下來。第二,對未成年人受特殊保護,律師發(fā)聲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無不當。所以您注意到,我們專門把這塊給虛化了,因為未成年人名字不該在這兒提及。但是請注意他的最后一句話,強調(diào)被害人為陪酒女,并不是說陪酒女就可以強奸,而是說陪酒女同意性行為的可能性更大。他也認為說,不是陪酒女就可以強奸,但是接下來他的這句話引發(fā)了92.6%人的不滿,即便是強奸,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的危害性要小,后來大家的聲音很大了之后,他做了一個修改,強奸良家婦女,比強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我仔細對比,也看不出這兩個有本質(zhì)上的區(qū)別,所以有了今天晚上他6點40多分的時候,這樣一個道歉,不過我們還需要更加理性,先不用情緒去進行評判,接下來要連線一位法律界的人士,聽一聽他的意見,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的院長,曲新久,曲院長您好。
曲新久(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
您好。
白巖松:您怎么看待易教授的危害性的說法,在法律上對量刑有影響嗎?
曲新久:
他微博我是沒看的,因為平時我不看微博,因為在強奸罪當中,關(guān)于社會危害性,肯定是不考慮被害人身份,被害人身份只有一種是必須考慮的,法律要求考慮,如果是幼女,法律規(guī)定要從重處罰,社會危害性的判斷,在強奸罪當中,主要看他的手段、情節(jié)、后果,這些要素,這些因素去看,特別是看手段,像暴力的程度,什么樣的暴力,像威脅,威脅的內(nèi)容,還有或者其他的,比如灌酒,什么樣的場景、場所,還有是否對身心造成非常嚴重的損害,這些要素去判斷社會關(guān)系。因為法律上,在司法解釋當中,長期以來,特別強調(diào)要求司法人員注意,不能夠以被害人身份、作風的好壞,作為從重或者從輕的理由。
白巖松:
我再給您念一遍,他修改完了之后說,強奸良家婦女,比強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符合法律精神嗎?
曲新久:
這個應該不太妥當,他可能因為過去有一種,我記得馬克吐溫有這種辯論技巧,也許是,也許他沒有認識問題的重要性,應該講的話也是不妥當?shù)摹?/p>
白巖松:
好,非常感謝曲院長給我們帶來的解釋。聽完了司法界人士曲院長的說法之后,回到當初我看到了他的這番話,包括修改之后的這句話的時候,我的感受,我給了他12個字,這12個字就是違反常識、突破底線、冒犯公眾。違反的是什么常識呢,大家知道經(jīng)過這么多年依法治國的熏陶,終于在中國人心里慢慢建立起這樣一種感受,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正在變成一種常識,多么珍貴的一種財富,但是這句說法就違反了這個常識。為什么說突破底線呢,我們仔細來研究,在法律上,法律并不是一個最高的道德的底線,而是最低的道德底線,它守著社會的最后這道層面,但是在法律上,并沒有說強奸賣淫女判三年,強奸陪酒女判六年,強奸良家婦女判無期,沒有,沒有身份的這樣的一個界定,所以突破了底線。但是累加在一起之后,最要命的是冒犯了公眾,那92.6%不認可這種說法的人,其實都受到了某種程度這樣一種傷害,在這兒要多說兩句,包括我這個職業(yè)在內(nèi),新聞,開始我們會覺得,在新聞里頭最糟糕的一種做法,一定是虛假新聞了,不,比如說在其他一些國家,都有這樣一種認定,排在第一位的,不是出現(xiàn)虛假新聞,對社會最大傷害的是冒犯,一旦你冒犯了社會,冒犯了公眾,要比虛假新聞帶來的傷害以及反過來,對你的這種憎惡程度,以及要處理的程度都要重,因此,易教授應該意識到自己的這番話是冒犯了公眾,但是,殺人不過頭點地,這是中國人的一個說法,但愿只是他沒有多去想,微博140個字,有時不讓我們的知識分子有一種深度的思考,這點要去更多地以此為戒,接下來,如果真正地發(fā)自內(nèi)心地道歉了,改了,沒關(guān)系,過去了,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以及社會進步,需要的這樣一個環(huán)節(jié)。當然,希望我們知識分子以后更加地去管好自己的嘴,如何去扮演一個知識分子的角色,為什么要這么說呢,因為在過去這幾年的時間里頭,不捍衛(wèi)常識的、突破底線的、冒犯公眾的知識分子的言論和文字,其實一點兒都不少,回頭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