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拍賣估價160萬元的明代書法家王寵《行書十律》字畫,因為朋友間的借款糾紛被以26萬元“賤賣”,繼而引發(fā)官司。昨天下午,市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二審,爭議雙方均申請測謊,以證明自己對字畫價值的判斷。
這是一場時間較久的借款糾紛。2005年,朱明向葉道榮借款100萬元,期限一年。但是,由于朱明暫時無法還款,就在2007年拿出自己收藏的明代書法家王寵《行書十律》手卷作為質(zhì)押保證。他提供了鑒定報告等材料證明提供的字畫為真跡,物權(quán)為朱明合法擁有,無任何糾紛。
當時,拍賣市場上王寵的字畫最高拍賣價為1300多萬元。葉道榮對此字畫當質(zhì)押表示接受,兩人約定,字畫由葉道榮存入銀行保險柜,在借款期限內(nèi)葉道榮不得作處置,但到期后如朱明仍不能歸還款項,葉道榮有權(quán)處置變賣,所得款項歸葉道榮所有,用于抵償朱明的欠款本息。葉道榮承諾對字畫妥善保管,直到朱明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后,葉道榮將字畫歸還朱明。
由于朱明一直未能還款,在葉道榮的催促下,他在2007年出具字條給葉道榮,稱“九月底付利息,如不付,葉道榮可以處理抵押字畫(王寵),價格由葉道榮處理”。但是,朱明到期依然未還款。2008年1月,葉道榮委托江蘇愛濤拍賣有限公司以起拍價150萬元至180萬元拍賣該字畫,但流拍。
此后,葉道榮告訴朱明,由于一直未收到欠款,他已經(jīng)以26萬元價格將這幅字畫變賣。朱明大吃一驚,在多次索要字畫未果后,他于2010年將葉道榮告上建鄴區(qū)法院,要求判令葉道榮賠償因處置擔保財產(chǎn)不當而給其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500萬元及利息。今年5月,建鄴法院作出判決,駁回朱明的訴訟請求。朱明不服該判決,向市中院提起上訴
在昨天的法庭上,雙方爭議焦點是,這幅書畫的實際價值到底是多少。
朱明堅稱,他是在2004年以160萬元的價格從北京一家拍賣公司手上買來的,這幾年明清字畫價格上漲,這幅字畫價格肯定已超200萬元。他懷疑葉道榮根本沒有以26萬元“賤賣”字畫,而是私藏起來了。
葉道榮則反駁說,他曾經(jīng)找過多家拍賣公司,對方給出的估價只有四五十萬元。為此,他認為朱明給他提供的字畫價格是虛假信息。在找了多家拍賣公司拍賣未果后,他只好以26萬元的價格將字畫轉(zhuǎn)讓,以彌補無法收回欠款的損失。
由于雙方對字畫價格的爭議較大,當庭都提出要求測謊,以證明自己的觀點。
記者了解到,法院方面為了確定這幅字畫的價值,曾經(jīng)在北京、上海等多地拍賣公司、文物商店進行鑒定,但各方給出的價格差距較大。
法院將在進一步調(diào)查后擇日宣判。(新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