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方——
沒法證明這幅字是你花150萬買的
對魯鳴方出具的這兩份證據(jù),伍良偉均不予認可,認為未標明購買物,難以證明真正的付款用途。同時,伍良偉請魯鳴公司當時的總經(jīng)理出具了書面證詞,表明當時公司并未購買過書法藝術品。
第二輪官司
欠債的反告?zhèn)?,索賠500萬
案件
伍良偉與魯鳴的借貸糾紛鏖戰(zhàn)正酣時,2010年5月,伍良偉突然接到了法院的傳票,他一看,原來魯鳴又反過來把自己給告了。魯鳴在訴狀中稱,書法作品實際買入價為170萬元,但卻被伍良偉以26萬元的價格處分給他人,明顯有悖常理,惡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利益。據(jù)此,魯鳴提出了一個驚人的訴請,他要求法院判令伍良偉賠償自己經(jīng)濟損失500萬元,并賠償自2008年4月起至實際給付賠償款時止的利息損失,并承擔訴訟費。
法院受理該案后,雙方的借款糾紛案,便中止審理,待這一案件結案后,再行審理。
雙方交鋒
欠債方——
那幅字花了170萬,評估價最少500萬
2010年6月,此案第一次開庭,魯鳴的律師又拿出了前一個案子中出示過的北京豐源堂文化公司的情況說明和匯款單,不過,這次拿出來的是原件,用以證明2004年12月魯鳴購買書法作品的價格加傭金共計170萬元。此外,魯鳴的律師還拿出了2010年江蘇省收藏家協(xié)會鑒定委員會出具的證明,證明現(xiàn)在那幅字的拍賣價格在500萬元至1000萬元,魯鳴是按最低價來主張的。
魯鳴的律師還拿出2008年1月12日南京某拍賣公司的拍賣圖冊說,這是伍良偉當時在那家公司要求拍賣那幅字的價格,底價在150萬元至180萬元之間,這說明伍良偉自己也認可書法作品值150萬,否則怎么會報出這個價格呢?魯鳴的律師還拿出了北京大海公司出具的圖冊,以證明作品的原狀。對此,伍良偉立即提出質(zhì)疑說,魯鳴的字畫是在大海公司買的,怎么會由豐源堂公司提供情況說明呢?魯鳴的律師回答說,魯鳴是委托北京豐源堂公司到大海公司購買的。
追債方——
收藏協(xié)會鑒定不算數(shù),那幅字曾流拍
法庭上,伍良偉認為,收藏家協(xié)會不是法定鑒定機構,只是行業(yè)協(xié)會,無權對書法作品價值予以確認。自己在南京某拍賣公司的拍賣底價報價雖然在150萬元至180萬元,但最終還是流拍了。自己在拍賣公司之所以報這個價,是因為魯鳴當時欠的錢本息合計就是這么多,如果真能以這個價拍出去,自己就不用再找魯鳴要錢了,這只是一種心理價位而已。不能因為自己報的價是這么多,就表示那幅書法就真的值這么多,如果自己當時報的是一億,難道能說自己認可那字畫的價值是一億?流拍后,他曾找知名書畫店和書畫界人士征詢意見,或說是假,或說不值那個價。
庭審中,伍良偉一方還就魯鳴、豐源堂公司以及大海公司的三方交易提出了疑點。伍良偉認為,書法作品以前曾在北京大海公司拍賣過一次,當時畫的拍賣參考價也就50萬左右,但最終競拍者也沒有去交錢,也流拍了,由作品的持有人取回。魯鳴在書畫收藏方面是行家,也是大海公司的???,不會花這么多錢去購買一個流拍的字畫,這是常識。這幅作品在大海公司流拍后的實際走向如何,法庭應該進行調(diào)查。
伍良偉表示,他一直要求對方提供拍賣交易發(fā)票,但對方一直拿不出來,并且對方至今沒有任何有效直接證據(jù)證明這幅字的價值。
尷尬案件
尷尬之一:作品現(xiàn)身也難證真?zhèn)?/p>
伍良偉提出,既然魯鳴認為這幅字價值500萬,那就請魯鳴把欠他的錢連本帶利全部歸還,只要魯鳴把欠他的錢交到法院,他將負責贖回這幅字。但是,這個方案并沒有得到魯鳴的響應,而更尷尬之處在于,就算伍良偉將這幅字拿出來,怎么證明和當初伍良偉拿到手的那幅是同一幅?又由誰來做這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