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兩名男子與一名“失足少女”談好了肉體交易的價格后,因誰先誰后的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先前到達的男子一怒之下,竟以被騙為由向龍華公安分局龍城派出所報警。
據(jù)了解,11月26日晚9時許,龍城派出所民警接到男子楊某報警稱,他在新某園酒店703房被騙,請求民警幫助。接報后,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將703房內一男一女及報警人楊某帶回派出所調查。但是在調查初期三人均不配合,談吐模糊、避重就輕。最終,涉事女子何某(女,16歲,陜西人)供稱自己為賣淫女,而報警人楊某(男,24歲,陜西人)及另一名男子呂某雷(男,37歲,河南人)均為嫖客。民警深入調查獲悉,原來楊某和呂某雷兩人是朋友關系,楊某閑得無聊找來了何某,并于報警當晚進入酒店703房,隨后再通知呂某雷前來,三人協(xié)商好以300元的價格發(fā)生一次性關系。但在即將實施性行為時,楊某爭先,說自己是先來的,而且還保留了“第一次”;然而呂某雷不接受楊某的意見,他說自己年紀大,有經(jīng)驗,讓楊某在一旁學習。兩人因此在何某面前發(fā)生了激烈的爭執(zhí)。楊某一怒之下報警自稱被騙,在警方到達前,三人也未發(fā)生性關系。
目前,違法嫌疑人楊某、呂某雷分別被處行政拘留5日,違法嫌疑人何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因違法嫌疑人何某已滿16歲、未滿18周歲,且初次違反治安管理,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guī)定,警方擬對違法嫌疑人何某行政拘留不予執(zhí)行。(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