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區(qū)的老王帶著1200元紅包前去朝賀朋友的婚禮,卻將禮金錯送給了在同一家酒樓辦婚宴的另外一家人。讓人哭笑不得的是,收錯禮金的人家堅持不退還這筆送上門來的喜錢。
為了討回錯送的禮金,老王打起了官司。昨日,巴南區(qū)法院的法官透露,經(jīng)過調(diào)解,1200元禮金最終以變通的方式歸還給了老王。
送錯1200元禮金要不回
老王家住巴南區(qū)石龍鎮(zhèn)。今年5月1日,朋友有一場婚禮在石龍鎮(zhèn)上一家酒樓舉行,老王來到酒樓后,找到收取禮金的記禮臺,簽上自己的名字,奉上1200元紅包,然后高高興興地上樓去了。老王環(huán)顧四周,沒有熟悉的朋友在場,就找了一個不打眼的地方落座。
中午12時許,經(jīng)過一番熱鬧后,婚宴開席。老王吃了很久也沒見到朋友過來敬酒,一打聽才知道自己可能走錯了地方。
老王來到門口迎賓收禮的地方,見新人的名字不是朋友,這才反應(yīng)過來真的吃錯酒席送錯禮了。
原來,這家酒樓同時有兩臺結(jié)婚酒宴,老王沒問清楚就在迎賓登記處寫上了自己的大名,給了1200元禮金。
老王硬著頭皮跑到記禮臺,向收禮的人說明原因并道歉,希望對方把禮金退了。無論好說歹說,對方態(tài)度卻很強硬,說錢給錯了是你自己的事,絕對不能退。
老王又很尷尬地找到新人的家長說明原因,要求退還錯送的禮金。對方聽后哈哈大笑,說既然飯已經(jīng)吃了,禮金怎么能退?況且,退還禮金對新人也不吉利。老王只好悻悻而歸。
狀告收禮人想討回禮金
老王回家后,越想越覺得不甘心。更讓老王受不了的是,家人取笑他是馬大哈,辦事一點都不牢靠。朋友見到他,也責備他不夠意思,不去喝喜酒捧場,老王很是尷尬,又不好意思明說。
為了討回送錯的禮錢,老王趕到巴南區(qū)法院接龍鎮(zhèn)法庭,要告收錯禮的新人。
向法官咨詢后,老王搞清楚了收他紅包錢的人叫老李,也住在石龍鎮(zhèn),當天老李負責幫結(jié)婚的侄兒收禮。
7月初,老王一紙訴狀將老李告到接龍鎮(zhèn)法庭,要求老李退還1200元禮金。
法官調(diào)解變通退回禮金
接龍鎮(zhèn)法庭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認為老李所得禮金屬于不當?shù)美瑧?yīng)當返還,只要解決了雙方的心理和面子問題,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
隨后,承辦法官找到雙方坐下來溝通。法官首先跟老王講明,喝喜酒送禮金是民間的風俗習慣,主家收到禮金后要記下對方的名字,以便今后還禮。送禮后又讓退禮,風俗習慣說這樣不吉利,新人可能無法接受。法官話鋒一轉(zhuǎn)又說,但是這些都是迷信思想。經(jīng)過促膝交談,法官消除了老李的迷信思想。
經(jīng)過協(xié)商,同時又照顧到雙方的面子觀念,法官終于為雙方找到了一個名正言順的還錢法子。
8月底,老王的父親辦了一個70多歲的生日酒,老李就在這一天將1200元以禮金的方式給了老王的父親。
昨天,承辦法官告訴重慶晚報記者,老王已經(jīng)向法院撤回了訴訟。
是風俗
還是不當?shù)美?/strong>
對于老王的遭遇,曾數(shù)次擔任婚禮收銀員的魯女士說:“收禮金的人,一般由婚禮主家比較信任的人擔當,婚禮結(jié)束后,錢都要‘上交’。若出現(xiàn)老王這樣先簽名、后劃掉的情況,收禮人很難對主家解釋清楚,所以拒絕老王退錢的要求,可以理解。”
魯女士稱,“另外,新人的家長不退錢,可能是怕人冒名頂替將錢領(lǐng)走,也不排除收了錢不想退的可能。”
40多歲的劉女士表示,據(jù)她所知,不少地方有收了禮金不能退的風俗,因為若退禮對婚姻不吉利。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森達律師事務(wù)所賀天強律師表示,老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送錯了禮金,存在嚴重誤解。收禮金者屬于不當?shù)美?,?yīng)將錢退還。(重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