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各界新聞網、陜西傳媒網、西安文明網等媒體消息,7月27日,陜西省興平市檢察院依法作出決定,對因纏訪觸犯刑律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準逮捕,這是今年以來我省又一例因纏訪批捕的案例。
據了解,本案涉事人張某某,今年60歲,系興平市桑鎮(zhèn)村民。2012年8月13日,張某某到省委門口非法上訪區(qū)擺地狀、鬧訪,且不聽工作人員勸阻,嚴重影響省委門前的公共秩序;2013年3月6日,張某某在全國“兩會”期間到北京上訪,將所住旅社門窗、電視柜及房門等物品損壞;2014年3月6日,張某某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欲以打橫幅喊冤的形式上訪,被執(zhí)勤的武警戰(zhàn)士攔下,當場從其身上搜出橫幅標語;2014年4月22日,張某某又去中紀委門前,伙同60余名上訪者,采取跪門的方式制造影響,北京警方將其刑事拘留;張某某先后多次到中南海周邊非訪區(qū)上訪,嚴重擾亂公共秩序。桑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去做勸返工作,張某某竟然向政府索要5000元生活費,否則繼續(xù)上訪。
自2000年以來,張某某多次進京赴省到市上訪,經省、市有關部門專人勸導和說服,仍不服勸告,致使有關國家機關的工作秩序不能正常進行,嚴重擾亂了社會正常工作秩序,其行為已構成了犯罪。7月17日,興平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對其刑事拘留。興平市檢察院對此案快速審查,認為張某某以上訪為由強拿硬要、任意毀損財務、逞強耍橫、發(fā)泄情緒,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7月27日,以其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張某某予以批準逮捕。
(劉曉軍 王曉玲 吳衛(wèi)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