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妻子殺死情婦埋于荔枝林,6年后,他又偷偷賣掉表妹的兒子,還殘忍地將表妹殺害于同一地點。兩宗距今分別長達15年和9年的命案,在一夜間被偵破,原因竟得益于被告人夫妻關(guān)系不和:一次吵架后,妻子恐懼自己會成為丈夫的刀下之鬼,主動投案并揭發(fā)丈夫。
7月31日上午,湖南郴州人歐陽攀及其妻子李聰芝涉嫌故意殺人罪、拐賣兒童罪,由廣州市中院派法官赴從化開庭審理。目前,該案尚未判決。
妻子自首舉報丈夫殺人
2012年9月2日晚8時多,住在從化太平鎮(zhèn)的湖南省郴州市桂陽縣人李聰芝趕到花都區(qū)北興派出所,揭發(fā)舉報了自己的丈夫。
在舉報中,李聰芝說,丈夫歐陽攀分別于1998年和2004年,在從化市太平鎮(zhèn)牛心嶺老屋隊的荔枝林里殺死了兩個人。舉報丈夫的同時,李聰芝還向警方投案自首,說自己也參與了殺人。
根據(jù)李聰芝反映的情況,派出所民警到達現(xiàn)場,挖出了兩具女性尸骨,初步認定兩人是他殺。
警方抽絲剝繭,撲朔迷離的案情終于得見天日。兩天后,民警將歐陽攀抓獲。兩宗命案,分別時隔14年和8年,李聰芝為什么選擇在這個時候舉報丈夫并自首呢?
與妻子合謀殺害“小三”
1998年春節(jié)后的一天,湖南省郴州市桂陽縣人歐陽攀在廣州市花都區(qū)北興墟認識了約24歲自稱阿芳的女子。不久,已有家室的歐陽攀與阿芳發(fā)展成不正當?shù)哪信P(guān)系。
這樣的關(guān)系持續(xù)了約半年。此后,阿芳以要回家為由,向歐陽攀開口要1000元,歐陽攀只給了200元。幾天后,阿芳又向歐陽攀追拿剩余的800元,引發(fā)雙方爭吵。阿芳當時撂下狠話:“要么給錢,要么你與老婆離婚。”
這番話讓歐陽攀認為阿芳必定對他不利,于是盤算要殺了她。回到租住的從化市太平鎮(zhèn)牛心嶺老屋隊一處荔枝林內(nèi)的出租房后,歐陽攀對妻子李聰芝說:“阿芳很狠毒,如果不給錢,她真的會用刀捅死人,要不我們一起搞定她。”
考慮到阿芳破壞了自己的家庭,李聰芝于是按歐陽攀的吩咐,騙阿芳說家里沒錢,但錢藏在附近的果園里,然后引著她去取錢。
李聰芝說,歐陽攀提議準備一個玻璃瓶,瓶子里放一些錢,引誘阿芳過去,趁阿芳不注意的時候毆打她。“這些都是事前計劃好的,后來沒有按照計劃進行就直接毆打她。”
當晚,就在阿芳拿鋤頭挖地找錢時,歐陽攀用事先準備好的樹棍擊打阿芳的頭部,將她擊倒。然后,歐陽攀在荔枝林中挖坑,將阿芳埋入坑中。
偷賣外甥活埋表妹
轉(zhuǎn)眼間到了2004年3月。歐陽攀說,這月,他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的表妹陳某英,由于老公不要她,帶著三歲的兒子來到自己家中居住,說要住幾天。
考慮到老婆的堂哥李某舉還沒結(jié)婚,歐陽攀就想從中撮合,把陳某英介紹給李某舉當老婆。不久,李某舉從湖南老家來從化“相親”,結(jié)果沒看上陳某英,卻說想要陳某英的兒子。
“我就和陳某英說,你沒有老公,小孩都養(yǎng)不活,不如給李某舉養(yǎng)。”據(jù)歐陽攀稱,陳某英當時答應了。
檢方指控說,歐陽攀先將李某舉帶離家中,然后和李聰芝一起帶陳某英的兒子到預定地點和李某舉會合,將陳某英的兒子交給李某舉,并收了李某舉給的2800元。
“陳某英的兒子被拐幾天后,陳某英向歐陽攀追問兒子的去向。歐陽攀見無法隱瞞,遂將陳某英引至荔枝林中殺害,再將尸體埋在荔枝林中。”起訴書中說。
據(jù)歐陽攀稱,陳某英發(fā)現(xiàn)兒子不見后,執(zhí)意要連夜去找,自己便追在后面。后來,陳某英在荔枝林排水溝的橋附近摔倒撞傷了頭部,自己走過去發(fā)現(xiàn)她已暈去,頭部出了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