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的男子用錢引誘12歲女孩,繼而摸其胸部;一名男子強奸了嬸嬸,還強奸了堂嫂。目前,這兩名男子均被警方控制。
37歲男子猥褻12歲女孩
徐某某今年37歲,有妻子和兩個孩子,在福州某物業(yè)公司工作,暫住在建新鎮(zhèn)麥浦村。6月5日中午,徐某某喝了3瓶啤酒,有點醉了。當天下午,他發(fā)現(xiàn)暫住樓上的小花(化名)和同學在樓下玩,于是掏出3元錢給小花,說請她和她同學買東西吃,并讓小花買完東西到他家,幫他上網(wǎng)查個東西。
買完東西后,小花和同學來到徐某某屋內(nèi),一人玩電腦,一人玩手機。后來,小花的同學先行回家。見只有小花一個人,徐某某提出要幫她按摩。他摸到小花的胸部時,小花開始掙扎,并打電話給母親。小花的母親向建新派出所報警,當晚警方抓住了徐某某。目前,徐某某已被治安拘留。
強奸嬸嬸后又強奸嫂嫂
6月5日上午,倉山建新派出所接到一起家庭糾紛的報警案件。民警進行調(diào)查時,一名自稱是茍某某(1986年出生)嬸嬸的當事人稱,她被茍某某強奸了。另一名女子對民警說,她也被小叔子茍某某強暴過。
民警調(diào)查得知,去年4月,嫌疑人茍某某和嬸嬸以及嬸嬸的小姑子、小姑子的男朋友一起準備從貴陽坐火車到福州打工。因當晚沒趕上火車,4個人就住在貴陽火車站附近一家賓館內(nèi),他們開了一間房。到了凌晨時分,茍某某強奸了嬸嬸。由于動作太大,吵醒了另外兩個人,茍某某便恐嚇兩人:“你們要是敢說出去,就別想好過。”
今年5月11日,茍某某和堂哥一起去連江做木工,但當晚他卻偷偷溜回建新的暫住地,將嫂子強奸,同時威脅她不許聲張。
目前,茍某某已被控制,此案還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