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男友回到自己身邊,宋麗梅到男友前妻田某家中尋找,還與田某打了起來,并持刀將田某扎死。
今天上午,被控故意傷害罪的宋麗梅在一中院受審,宋麗梅認罪。
上午10點,受害人田某的兒子與哥哥坐在附帶民事原告席上。43歲的宋麗梅是河北固安農民,案發(fā)前在北京打工。
檢方指控,2012年9月30日晚7時,宋麗梅到大興青云店鎮(zhèn)大谷店村大谷店街北四巷田某家東側,因瑣事與46歲的田某發(fā)生沖突后,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刺扎田某致其死亡。宋麗梅隨后向警方投案。
宋麗梅認罪,她說事發(fā)當天早晨,男友季某說去前妻田某家開車,下午她給季某打了兩次電話都沒人接,等接了電話嫌她聲音太大就掛了。“晚上我喝了2瓶酒去田家找季某,在大門口外我叫他出來,出來的卻是田某。她邊走邊罵,我倆打起來,我就用隨身帶的刀扎了她。”
宋麗梅說,她平時就有隨身帶刀的習慣。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庭審仍在繼續(xù)。(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