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在校學生,16歲的小麗(化名)不僅沒有潔身自好,還強迫同校好友從事色情服務,從中獲利。1月9日,法院分別以強迫、介紹賣淫罪,判處小麗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5萬元。
年僅16歲的小麗(化名)是戶縣某校在校生,2011年11月,在朋友的介紹下,小麗認識了男子張某。之后在張某的重金誘惑下,小麗和張某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并獲利。小麗認為自己找到了一條賺取零花錢的捷徑,從此不僅頻頻與陌生男子約會,還介紹自己同校的好友宋某、王某等與人見面約會。
去年9月份,小麗讓朋友趙某(另案處理)幫忙聯(lián)系物色合適人員,趙某就以“邀請到戶縣玩耍”為由,將不知情的西安在校學生小美、小雪騙至戶縣,在二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迫兩人在酒店內(nèi)從事色情服務,賺得600元。之后,小麗和趙某先后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1月9日,戶縣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小麗介紹并伙同他人強迫少女賣淫,其行為構(gòu)成強迫賣淫罪,依法應數(shù)罪并罰,由于小麗犯罪時未滿18歲,系初犯,且認罪悔罪,最終法院以強迫賣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萬元;犯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5000元,最終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5萬元。聽到判決結(jié)果,小麗后悔莫及淚流滿面。(西安新聞網(wǎng)-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