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見過最離奇的艾滋病患者,希望引起全社會對男同性犯罪的重視和警惕。”10月10日,記者一走進南昌市疾控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科長徐丹面色凝重。當天,一名男性艾滋病患者再一次拒絕了徐丹等人的報警建議。
艾滋小伙訴說屈辱經(jīng)歷
南昌市疾控中心的艾滋病檢測室走進一名陽光的大男孩。醫(yī)生路亮說,他稱是北方人,南昌一所高校的大三學(xué)生,前些天在街頭義務(wù)獻血時,取血的醫(yī)生說他“不適合獻血”并建議他到疾控部門檢查一下血液。
HIV呈陽性!小伙子面色慘白倚在墻上痛哭。等他情緒平靜下來,醫(yī)生開始調(diào)查感染源。當醫(yī)生問他是否有過同性性行為,小伙子抱頭痛哭……
原來,今年春節(jié)放假前的一個周末,小伙子從紅谷灘前湖到南昌大學(xué)青山湖校區(qū)玩,和老鄉(xiāng)晚飯時推杯換盞喝得醉眼惺忪,離開時已是22點多。他剛走沒多遠,綠化帶邊竄出三名年輕男子。
“我開始以為遭遇搶劫。”小伙子說,誰知道三名男子把他逼入一條小巷之后,一人控制他的手,一人按住他的腳,趁著他喝得渾身無力,第三名男子竟脫下他的褲子……他遭遇了同性戀中的變態(tài)狂!
小伙子數(shù)夜未眠,因為他從網(wǎng)上查閱資料得知,男同性戀者中艾滋病的感染率超過了吸毒人群,南昌的男同性戀人群HIV初篩陽性率接近8%。只要有時間,小伙子就去醫(yī)院做HIV檢測,檢測了七八次都沒有發(fā)現(xiàn)陽性。正當他打算獻血時,醫(yī)生卻建議他去疾控部門看看……
男同性侵犯罪呈增加趨勢
“我沒想到這么倒霉,這樣丟人的事情還被感染了艾滋病,說出來誰會相信!”小伙子在艾滋病防治專家面前,盡情宣泄他的委屈與憤懣。艾滋病防治科科長徐丹建議他去公安機關(guān)報案,不要讓侵犯他的歹徒逍遙法外。
小伙子說,他之所以遲遲沒有報警,是他曾給一個派出所打電話咨詢,接到電話的民警除了震驚,就說這類案子很棘手,首先是嫌犯本身是艾滋病患者,抓了不方便拘押。即使是破了案抓住了人,定罪也非常麻煩。“那天我喝醉了,對那幾個人的相貌和外形都沒有印象,我根本沒法指認。”
對于小伙子的無助,徐丹等人表示非常理解,他說,感染艾滋病毒本身就怕別人知道,到處指證和述說會讓感染者脆弱的心靈遭受折磨。令人遺憾的是,2008年,南昌一名高二男生被一名成年男子誘奸而感染艾滋病,男生家屬同樣選擇了沉默。“抓住了他,我兒子的病就能好嗎?”面對記者的采訪,受害者的父親反問。
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南昌目前男同人數(shù)已過萬人,感染率逐年增加已近10%。讓徐丹和他的同事們擔心的是,男同喜歡選擇“非同”男子作為性愛對象,這樣他們相對安全了,卻讓更多的人遭殃,這種狀況如果不加以強有力的打擊和遏制,后果令人十分擔憂。
“男男強奸”挑戰(zhàn)法律空白
如果侵犯小伙子的嫌疑人被抓,他會受到何種法律懲處呢?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說,在司法實踐中,成年男性“強奸”成年男性的行為挑戰(zhàn)法律空白,但施暴者涉嫌惡意傳播傳染病,受害者可申請賠償。
據(jù)江西云龍律師事務(wù)所律師范先沫介紹,涉案者即使被追究刑責,多是以與強奸無關(guān)的罪名。2011年,42歲某男“強奸”18歲男同事并導(dǎo)致受害人輕傷一案宣判,北京朝陽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這被認為是我國內(nèi)地法院首次對強奸男性者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例。
2009年3月18日,河北石家莊兩男子搶劫“強奸”一打工仔,事后警察報批捕嫌疑人僅針對其搶劫環(huán)節(jié),“強奸”事實未被提及;2010年10月24日,廣東深圳一保安酒后“強奸”男同事,訴至派出所無法立案,后兩人私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