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的女孩陳倩(化名),是渝北區(qū)某中學初二的學生。在家人眼中,陳倩從小就很乖巧懂事,活潑開朗。可是4年前開始的一場噩夢,卻讓這個花季少女,在痛苦中掙扎了3年多的時間,也改變了陳倩一家人的生活。
昨天上午,重慶晨報記者跟隨渝北區(qū)檢察院的“莎姐”檢察官門麗,來到陳倩家中。半年多來,“莎姐”檢察官已對陳倩進行了多次心理撫慰,希望幫助陳倩徹底走出噩夢。
她怕看到陌生人
昨天上午10點左右,記者和門麗來到了陳倩家。這是一間只有10平方米左右的出租房,屋內(nèi)并排擺放著兩張床,一個破舊的衣柜,讓屋內(nèi)顯得更加狹小。
因為身體不適,陳倩給老師請了假。陳倩站起來,招呼門麗坐下。因為,陳倩比較怕生,門麗讓記者在屋外等候。到陳倩家之前,門麗就叮囑記者不要說自己的身份,不能透露陳倩和家人的隱私,更不能拍照。在陳倩母親李靜(化名)的同意下,記者坐在門外,透過門縫看見了陳倩。她靜靜地坐在床邊,望向窗外,雙手握得很緊。
門麗坐到陳倩身邊,握住陳倩的右手。“倩倩,最近還好嗎?”門麗輕輕地拍了拍陳倩的手。“嗯,還好。”陳倩轉(zhuǎn)過頭來,小聲地回答道。
噩夢折磨女兒3年多
陳倩穿著一件白色短袖襯衣,個子要比同齡人偏高一些。她留著一頭長發(fā),顯得很清秀。五官很漂亮,特別是大大的眼睛,流露出一股靈氣。
記者注意到,陳倩總是喜歡低著頭,臉上很少有表情。“莎姐”檢察官門麗輕輕地撫摸著她的頭發(fā),細心地詢問著她的近況。
陳倩的回答總是很簡短。陳倩的媽媽李靜偷偷告訴記者,自從那件事發(fā)生之后,女兒就很少說話。“那個人真是個畜生!”李靜流著淚,哽咽著回憶起女兒的那場噩夢。
李靜口中的那個“畜生”,是她老家的一個同鄉(xiāng),名叫肖劍(化名)。55歲的肖劍因為小時候生病留下殘疾,沒有結(jié)過婚。2008年4月,陳倩因為常去學校附近的山上玩耍,認識了住在附近的肖劍。肖劍每次見到陳倩,都會給她一些水果和糖吃。2008年5月的一天,肖劍把陳倩騙到家中,將毒手伸向了這個年僅10歲的小女孩。之后,肖劍多次以給零花錢或糖果作為誘餌,傷害陳倩的身體。
直到今年1月,陳倩漸漸“發(fā)胖”的身體引起了母親李靜的注意。當時,陳倩已經(jīng)懷孕8個月。
“莎姐”呵護受傷心靈
李靜報警后,警方很快將肖劍抓獲。渝北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對肖劍提起公訴。
“莎姐”檢察官認為,肖劍給被害人陳倩造成了嚴重的身心損害,后果嚴重,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符合強奸(幼女)罪的構(gòu)成要件,涉嫌強奸罪,且屬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量刑情節(jié),建議法院從重處罰。
最終,肖劍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雖然肖劍得到了嚴懲,可是“莎姐”檢察官門麗心里清楚,年幼的陳倩受到的傷害是巨大的,需要長時間的呵護和撫慰。門麗多次對陳倩進行心理撫慰,在堅持一個多月的心理撫慰之后,一直不愿說話的陳倩突然抱住“莎姐”檢察官痛哭,將心里的傷痛宣泄出來。
同時,“莎姐”檢察官還為陳倩申請到了司法救助金,并組織渝北區(qū)檢察院的干警為陳倩捐款,幫助一家人走出困境。
在陳倩家人的同意下,“莎姐”檢察官還準備請心理輔導(dǎo)老師對陳倩進行進一步的心理矯正,幫助她徹底走出心理陰影。(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