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1995年出生,是我省澄城縣人,初中畢業(yè)后,來到西安,沒有固定工作。
游手好閑的他手頭并不寬裕,有段時間,吃飯都成了問題,身上沒錢,全靠朋友黨某管他吃喝。王某左思右想,覺得這樣的生活不是長久之計,總花朋友的錢自己也過意不去,得想個辦法“弄”點錢。
今年3月25日下午,王某動了“搶劫”的歪腦筋,他慌稱借點錢吃飯,問朋友黨某要了7塊錢,出了門便來到超市買了一把刀,預(yù)謀搶劫。
傍晚時分,王某一個人來到魚化寨的河橋邊,佯裝游玩,實則焦急地等待“目標(biāo)”的出現(xiàn)。
大約晚上10點的時候,迎面走過來一位小伙子,小伙子無意中看了王某一眼,王某便覺得小伙子瞪了他一眼,立刻追上去,用刀子頂在小伙子的腰部,囂張地呵斥:“你剛才干嘛用那眼神看我?”
小伙子害怕極了,連連道歉:“對不起,兄弟,我不是故意的。”
“光道歉沒用,把你身上值錢的東西都拿出來。”王某說。小伙子害怕極了,乖乖的把僅有的12塊錢,和一部黑色摩托羅拉手機(jī)都給了王某,王某這才將小伙子放走。
午夜零點左右,王某又用同樣的方式,搶得路人張某3塊錢。王某回去后,本打算賣掉手機(jī),可問了幾家店,都要身份證復(fù)印件。王某只好把手機(jī)扔了。
第二天,王某又來到這個地方,搶了武某30元錢、一部諾基亞手機(jī),手機(jī)不值錢賣不掉,王某又扔掉。
第三天,冤家路窄,王某在原地方等待“獵物”時,碰到了第一次被搶的小伙子,兩人同時一愣,王某問:“伙計,有衛(wèi)生紙沒?給我點。”小伙子說沒有后,立刻回去將事情告訴朋友,朋友決定陪小伙子返回河橋找王某,看見王某依然在此后,將王某抓住并報警。
雁塔區(qū)檢察院審查認(rèn)為,王某涉嫌搶劫罪,遂批準(zhǔn)逮捕。
記者說話:雖說3次加一塊,王某搶了不到50塊錢,但是他持刀搶劫,法理難容!何況,他自己交代,2010年曾在安徽被判入獄15個月。一錯再錯,咎由自取。(西部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