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海召開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改革在上海全市所有法院、檢察院全面推開。這標志著,上海成為全國首個在省級層面全面推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的地區(qū)。
2014年月7月,根據(j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上海在全國率先開展司法體制改革先行試點工作,選擇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等8個單位,開展先行試點,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jīng)驗。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姜平表示,在全面改革試點中,上海要全面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確保員額制穩(wěn)妥落實。同時,全面深化完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確保司法權嚴格依法公正運行。
上海還將全面強化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的保障措施。對試點法院、檢察院進入員額內(nèi)的法官、檢察官收入水平,暫按高于普通公務員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線辦案法官、檢察官傾斜。
當天,上海從執(zhí)法辦案中最容易出現(xiàn)問題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制約因素入手,出臺了《上海法官、檢察官從嚴管理六條規(guī)定》。(記者楊金志、黃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