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訊 8月23日中午,滬陜高速接近西安的一段路上,一輛小轎車以140千米/小時的速度向收費站靠近,兩輛越野車也同向而行,緊隨其后。突然,一輛越野車以210千米/小時的速度快速超車,疾馳約三十公里,在接近收費站處逼停3輛大型貨車,將該方向道路全部封死。記者 鄧龍輝/文 梁萌/圖
高速路上演飛車緝捕 鳴五槍示警
眼看著一點一點接近堵在路上的大貨車,小轎車突然減速停下,車上跳下來一名身材彪悍的男子準備逃跑。與此同時,數(shù)名手持左輪手槍和微型沖鋒槍的便衣民警也從兩輛越野車上迅速沖出,向小轎車靠攏。“砰!”看到男子狂躁地揮舞著手中的匕首拒捕,民警連開五槍示警。嫌疑男子很快被民警制服,但在搏斗期間,一名民警的左臂被嫌疑人用匕首劃傷。
在嫌疑人身上,民警繳獲一把仿“六四”自制手槍一把,槍內(nèi)彈匣中竟然還有兩發(fā)子彈,且已上膛,民警又發(fā)現(xiàn)手槍沒有保險,子彈可以隨時擊發(fā)。隨后,車內(nèi)另一名男子也被警方控制。在轎車的后座位上,一個行李箱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打開后,從一黑色的塑料袋及行李箱夾層中查獲毒品六包,其中冰毒五包,K粉一包。經(jīng)初步稱重,每袋毒品重一公斤。
至此,被省公安廳及西安市公安局高度關注的“8.23”特大持槍販毒案被偵破。
六公斤毒品 足以讓他死120次
“六公斤毒品!很多從警二三十年的老民警都沒有見過這種架勢!”公安雁塔分局長延堡派出所刑偵副所長薛亞知告訴記者,這起案件是今年以來西安市最大的持槍販毒案件,數(shù)量之大在近年來也屬罕見。
經(jīng)過調(diào)查,這起案件中的嫌疑人李某為吸毒人員,自2012年開始,他多次到廣東、福建一帶向西安大量販賣毒品,此次更是攜帶30萬元從西安飛到深圳,購得六公斤毒品,準備帶回西安販賣。
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shù)量大;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jié)嚴重,有以上任何一種情形,都可處以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而李某則涉嫌以上多項情形。
如果以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五十克以上可判處死刑的最高標準來量刑,再如果人可以有多次生命,那么,李某這次販賣的六公斤毒品足以讓他“死”上120次!
陜西克利律師事務所的王劍律師表示,縱觀此案,李某已涉嫌構成販賣毒品、私藏槍支及妨礙公務三項罪名,可依法進行數(shù)罪并罰。同時,李某存在長期販毒,且這一次販毒六公斤,屬性質(zhì)特別惡劣、情節(jié)特別嚴重,或被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