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自3月1日起浙江嚴管嚴懲8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來,全省已處罰各類行為近11萬起,其中查處行人“中國式過馬路”的闖紅燈行為8283起。
治理城市交通擁堵被列為浙江省政府2013年十大為民辦實事之首位,而嚴管行人闖紅燈、酒后駕車、違法停車等8類影響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成為治堵的第一招。浙江省公安廳將其作為2013年的“一號行動”,自3月1日,全省同步展開整治。
在此次行動中,爭議最大的便是處罰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行人過馬路不走人行橫道兩類情況。據浙江省公安廳21日的通報,20天以來,這兩種行為被處罰的分別達到8283起和1622起。
“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的“中國式過馬路”,從去年開始就成為輿論熱議的話題,然而如何管理成為各大城市頭疼的問題。浙江省此次規(guī)定,行人只要被交警現(xiàn)場查獲到有闖紅燈和過馬路不走斑馬線行為便會被處罰5至20元,并且為此投入大量的警力,范圍之大、處罰之嚴在全國來說尚屬首次。
記者發(fā)現(xiàn),在嚴管之下,行人開始守規(guī)矩了不少。然而小部分行人依舊表示不服,甚至出現(xiàn)多起不愿被罰款的行人打罵交警的事件,并有數(shù)人因此被行政拘留。
有專家指出,這樣的做法初衷是好的,但治理效果能不能長久、交警有沒有足夠的力量管到龐大的行人、行人能否自覺轉變習慣等問題還有待探討。(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