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廣州警方獲悉,潛逃8年的故意殺人犯、撲克通緝令“紅桃4”陳新取15日被押解回穗,發(fā)生在2004年7月的廣州天河棠下殺人案隨之告破。陳新取是廣州警方撲克通緝令中第4個落網(wǎng)的逃犯,與前3名是投案自首不同,他是撲克通緝令中首個被警方抓獲的逃犯。
2004年7月,陳新取在廣州天河區(qū)棠下街出租屋內(nèi),因與其女友譚某發(fā)生爭吵,沖動之下用鐵錘將譚某砸死,并將尸體拋至附近水塘。今年4月,廣州警方向社會發(fā)布了撲克通緝令,將陳新取列為“紅桃4”。
10月9日,8年間一直逃竄在江浙兩省多個城市的陳新取乘坐大巴由無錫去往寧波,在途經(jīng)蘇州時,被警方盤查,因假身份暴露被抓.(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