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入侵改駕考成績 贛州三人合謀牟利被判刑
(江西)贛州一男子擅自編制程序進入贛州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基地計算機系統(tǒng),修改考生成績,并與他人合謀牟利。近日,贛州市章貢區(qū)人民法院對此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溫某原系贛州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基地聘用員工。2011年1月初,溫某趁該基地考試中心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剛建立數據庫之機,擅自在服務器中注冊用戶名,并添加其管理權限。2011年2月,被告人溫某編制了一個能非法侵入該基地考試中心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腳本程序,對系統(tǒng)內存儲的科目二的學員考試成績進行修改。之后,溫某將此情況告知時任石城縣一無名駕校負責人,即被告人范某。
兩人經預謀,由被告人范某負責聯系需要修改考試成績的學員,并收取一定的費用,每修改成功一次,被告人范某支付被告人溫某人民幣1000元。此后,被告人范某又將此情況告知了時任其駕校教練的被告人劉某,讓劉某幫助聯系、介紹需要修改考試成績的學員,并收取一定的費用共同牟利。2011年3月至同年10月26日,被告人范某、劉某先后聯系了10余名需要修改考試成績的學員,并收取了一定費用。
而后,被告人溫某非法侵入基地考試中心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對系統(tǒng)內存儲的科目二的上述學員的扣分成績進行了修改,將不合格的成績修改為合格,使得其中11名學員非法領取了機動車駕駛證。被告人溫某、范某、劉某分別非法獲利1.1萬元、5200元及香煙4條、1100元。案發(fā)后,被告人溫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溫某、范某、劉某的家屬將所有贓款全額上繳。
章貢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溫某、范某、劉某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修改存儲的數據牟利,后果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范某、劉某各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溫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所有非法所得上繳國庫。(大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