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在政府機構當“副秘書長”的那坡人楊某,向親威夸下???,花7萬元活動費就可以買到一個公務員指標。他騙走了親戚陸某的錢,結果沒能幫弄到指標,自己卻蹲了監(jiān)獄。
那坡縣陸某的兒子有一份不錯的工作,但不是國家公務員。為此,陸某心里老不踏實。2010年8月,陸某聽說其族弟楊某在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已當上副秘書長,就打電話給楊某,問他能否幫兒子調動工作當個公務員。楊滿口答應,聲稱可以不用考試,就能夠幫陸某的兒子調到文山州某局,但需要7萬元的活動經費。2010年10月至11月份,陸某分別兩次匯給楊某7萬元錢。
半年之后,楊某沒能把陸某的兒子從那坡縣調到文山州當公務員,錢也花光了。陸某與其聯(lián)系,都被以種種理由推脫。陸某覺得事情不妙,遂到公安機關報案。經查實,云南省文山州政府并沒有叫楊某的副秘書長。楊某在文山只是個游泳教練,接觸過一些政府人員,便自己掛上了官員頭銜。
2011年7月10日,楊某因涉嫌詐騙罪被那坡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逮捕。4月17日,那坡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5年4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中新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