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接到銅川市耀州區(qū)一村民投訴,稱自家林地200棵成材樹木被盜伐,至今沒有下文,嫌疑人也下落不明。該轄區(qū)森林公安派出所馮所長稱只怪自己“心太軟”。
投訴人:200棵樹被盜伐
今年3月14日,記者接銅川市耀州區(qū)小丘鎮(zhèn)前槽村二組村民秦鳳彩投訴,稱自家在該村上坪有8畝林地,是隊上當年分的耕地,因地理位置不好,不長糧食,村委會讓統(tǒng)一栽上樹木,各家看管各家林地,各自持有“林權證”,20多年來樹木已成材。前不久,因其丈夫突然病逝,她無暇他顧,林地被人盜伐了200棵成材樹木。
秦鳳彩稱:“去年農歷臘月20日,我去林地作防護時,發(fā)現大面積成材樹木被盜伐,仔細核對共有200棵。經了解,是小丘鎮(zhèn)白瓜村村民明某所為。明某也承認了,并請證人到現場清點了伐根。”
秦鳳彩要求明某每棵賠40元,共賠她8000元,在協(xié)商未果后,秦鳳彩于去年農歷12月23日報了案,耀州區(qū)森林公安派出所馮所長接案后于次日到該村調查。
秦鳳彩稱,馮所長沒有去現場取證,而是打電話將嫌疑人及前槽村村長叫到小丘鎮(zhèn)一酒店說事……馮所長當時并未通知秦鳳彩,之后打電話告訴她說,這件事已交由村上處理,按秦鳳彩的意思,以每棵40元賠給她,讓私下處理,但從此卻沒了下文。秦鳳彩多次找馮所長,至今無結果,農歷2012年正月30日,她到林業(yè)局反映情況,但也無結果。
林業(yè)局:已安排派出所調查
2012年3月15日,記者前往銅川走訪。銅川市耀州區(qū)林業(yè)局陰副局長稱自己知道這件事,已安排派出所馮所長調查此事。并翻開他當時在日歷上所作的記錄給記者看,日歷上顯示:“2012年2月21日,農歷正月三十;小丘鎮(zhèn)前槽村(秦鳳彩);伐200棵樹(白瓜村代家坪)姓明,自己答應給8000元,40元/棵;22/2早8:40已安排馮所長盡快調查處理明某。”
派出所所長:“讓人走,心太軟 ”
該森林公安派出所馮所長說:“我當時去酒店只是與朋友一起吃飯,是明某自己跑來找我,我還罵了明某一頓。”馮所長還稱,當時讓嫌疑人先走,只怪自己心太軟,同情秦鳳彩,想讓明某去籌錢賠給秦鳳彩。當記者問馮所長當時有沒有給雙方當事人做訊問筆錄時,馮所長答:沒有作。記者問是否立案,想看一下時,馮所長稱立了,應該2012年001號案,只是內勤請假不在,無法看到。
記者問盜伐樹木已構成犯罪,為什么當時不控制嫌疑人?馮所長說,沒有嫌疑人指認現場,沒有被伐樹木年輪、數量勘驗,沒有盜伐濫伐認定,無法實施控制。記者又問,案發(fā)現場是否已堪驗?馮所長稱,因一直是雨雪天氣,路滑無法到達現場,故至今還未做勘驗工作;記者又問現在是否已認定是盜伐?馮所長稱,明某自稱是從秦鳳彩丈夫生前手中購買了這塊林地,但不能提供任何憑證。
最后,馮所長稱,有人說在淳化縣爺臺山見過嫌疑人,所里正在積極找尋,等將其找到,對現場進行指認后,并由本派出所聘請專業(yè)技術員對現場“伐根”鑒定后,才能對案件進行定性并處理。
據馮所長透露,明某所伐秦鳳彩林地樹木,部分已被賣掉,剩余部分已被派出所扣留。(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