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時不小心把車子小刮小碰了,一些車主有保險卻不報,寧肯自己掏腰包修車,然而一些車主卻為該不該報案而糾結著。這是為什么呢?因為來年車險保費與上一年度出險理賠次數掛鉤,理賠次數多了就會導致來年保費上漲,有時遇小刮小碰報案理賠反而得不償失。
那么,究竟出多大的事故才該報案理賠呢?昨日,成都晚報記者圍繞廣大車主所關心的問題,通過調查算了一筆賬,發(fā)現只要修車費用不超過保費的10%,自掏腰包修車還能“賺”錢。
看清了報案前要算算頭年理賠數 續(xù)保費用
1-2次 浮動系數為1
3次 浮動系數為1.1
4次 浮動系數為1.2
5次及以上 浮動系數為1.3
超過6次 一些保險公司會拒保
結論:保費浮動幅度與理賠次數成正比,每個檔次的浮動率為10%
算清了有必要報案嗎
若車輛頭一年保費為5549元
定損額度低于保費10%
即555元
建議自掏腰包修車
否則報案、理賠忙了一大圈
來年保費增加部分
還將高于此次獲賠金額
A 得不償失賬報案獲賠300元續(xù)保多交500多元保費
“當初沒聽朋友的勸,找保險公司賠了300元,結果現在去續(xù)保時卻發(fā)現保險費用增加了500多元,簡直不劃算。”去年年底,劉女士駕車在機場路輔道行駛時,為避讓一輛電動自行車而與路樁輕微擦掛,車身出現一道小劃痕,當時她的朋友都勸她不報案自己掏錢修算了。然而,劉女士認為自己買車險兩年多,沒咋花保險公司的錢,加上不清楚補好漆需要花多少錢,當即就向保險公司打電話報案。
盡管劉女士沒花一分錢就修好了車,但是后來她卻掏了更多的錢。劉女士為自己的愛車續(xù)保時,卻被告之由于她的車報案理賠了一次,不能再享受與前兩年“零報案”相當的保險優(yōu)惠折扣。經過計算,保險公司報出的保費額比上一年度多出了500多元。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認為,她上一次報案理賠很不劃算,因為她購買車險后已連續(xù)兩年沒有出過一次險,如果去年年底那次不報案的話,就是連續(xù)三年保持優(yōu)良行駛記錄,可享受到下調保費大約30%的優(yōu)惠;但因最近有了一次報案理賠記錄,致使她的車險保費在去年的基礎上上浮了10%,并建議她今后遇到微小事故時要先算賬權衡一下。
“這樣也太不公平了,也不科學。”劉女士稱,當時報案理賠辦理手續(xù)花了自己不少時間成本,結果換來的卻是“得不償失”。她認為,車險保費不應該與理賠次數掛鉤,而應與理賠金額聯動浮動,這樣才科學、合理些。
昨日,記者正在城東一家汽車維修店采訪時,一位先生將一輛富康剛買不久的新車開進店內準備維修定損。他倒車時將車尾的護板撞了一下,邊緣破了一道小口需粘附補漆,維修人員告訴他維修費用只需130元。得知他已報案后,維修人員勸他趕緊向保險公司打電話撤銷報案,這位先生一聽便懵了:“我買了保險的,為何不能報案理賠?”
“我們店里經常接到一些小擦小掛的事故車輛,有的車主搞懂了,就自己掏錢維修;但仍有相當一部分車主,特別是新車車主卻不明白其中道理。”維修人員小張告訴記者說。
B 精打細算賬獲賠十萬和百元都一樣會增加來年保費
“的確不是所有車輛事故都應該找保險公司理賠,當出現小事故時,車主理賠前應該先算一筆賬,看是自己掏錢劃算還是理賠劃算。”昨日,成都一家大型汽貿公司車險部的陳經理稱,現在汽車商業(yè)險、交強險保費,與上一年度的出險理賠次數掛鉤,不管保險公司賠償了多少金額,一次賠10萬元和賠100元都是一樣的,都要載入車輛理賠記錄檔案,這樣一來,就會影響到來年車險保費上浮,如果理賠金額低于來年保費上浮額,就顯然不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