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天津12月16日電 (記者 周亞強 王君妍)記者從天津人社部門獲悉,近日,天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仲裁庭當庭作出、宣讀裁決,并當場向當事人雙方送達裁決書。該案是天津市仲裁院適用“要素+”模式審結的首例當庭宣裁案件,標志著天津速裁處理模式再提速,對探索推動勞動者權益維護“零等待”,全面提升調解仲裁處理質效,構建和諧穩(wěn)定勞動關系具有積極意義。
據(jù)了解,當庭宣裁是指當事人作出最后陳述后無法達成調解的情況下,由仲裁員直接宣告裁決結果的一種仲裁活動。該例當庭宣裁案件為申請人因勞動報酬與被申請人發(fā)生的爭議,經(jīng)審理查明,雙方當事人已簽訂協(xié)議書,約定應支付工資報酬數(shù)額。被申請人主張因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按期支付,并非主觀惡意拖欠。該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符合當庭宣裁適用情形。仲裁員當庭作出裁決,判決被申請人按照協(xié)議書履行相應義務,并當庭向當事人送達裁決文書。
據(jù)介紹,繼創(chuàng)新啟動“要素+”處理模式后,天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不斷研究探索速裁治理新思路,此次推出“速裁4.0版本”,即對符合要求的案件實行當庭宣裁,是對勞動爭議案件處理方式的有益探索和實踐,有助于提高裁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升群眾對仲裁機構的認可與信任。
同時,當庭宣裁案件還可以為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務,提高庭審效率,縮短案件處理時間,從而進一步提升仲裁辦案整體效能,促進裁決結果發(fā)揮實質性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