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北京9月27日電 (記者 郭超凱)“南海戰(zhàn)略態(tài)勢感知計劃”智庫平臺27日在北京發(fā)布《南海航行及飛越狀況報告》。報告指出,南海爭議總體可控、并未外溢。
南海爭議問題成因非常復雜。報告稱,20世紀90年代以來,盡管南海爭議頻繁發(fā)酵、海上摩擦事件不斷,但在南海當事方的共同克制及努力之下,南海總體保持和平穩(wěn)定局面。特別是2002年《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下簡稱《宣言》)簽署后,有關當事國總體能夠按照《宣言》精神冷靜理性處置有關問題:對無人居住的島礁灘沙,基本沒有采取新占行動;在主張重疊海域開展活動時,盡可能避免尖銳對抗。根據(jù)《宣言》精神,南海當事國之間建立了形式多樣的對話合作機制:中國同越南建立了三個海上問題磋商工作組,同菲律賓建立了南海問題雙邊磋商機制,中方還在積極探討同馬來西亞等國建立對話機制。這些雙邊機制在管控南海爭議和穩(wěn)定南海局勢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
報告指出,執(zhí)法和維權行動不是航行問題。南海地區(qū)經常被炒作的所謂“妨礙航行自由”“危害航行安全”問題,實際上是有的爭端當事國和部分域外國家將南海區(qū)域的島礁主權爭議和海域劃界爭議,刻意解讀為航行問題。
報告稱,在當前備受關注的中菲南海摩擦中,中方相關行動是為應對菲律賓對中國相關島礁領土主權的挑釁而采取的維權活動。不論是關于針對侵闖黃巖島附近海域的菲律賓公務船的維權活動,還是針對在仁愛礁海域為非法“坐灘”軍艦運送建材以構筑“軍事前哨”的菲律賓船舶采取的攔阻措施,還是在仙賓礁潟湖內企圖侵占島礁主權的菲律賓海警船舶采取的強制措施,都屬于維護主權性質的活動。在應對挑釁的過程中,中國海警船舶采取的航路管制等措施,顯然不屬于航行活動,當然不適用避碰規(guī)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