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6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dān)任民眾黨不分區(qū)“立委”時虛報助理酬金、詐領(lǐng)加班費,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她及4名助理起訴。26日,臺北地方法院判高虹安7年個4月,褫奪公權(quán)4年,沒收11.6萬元(新臺幣,下同),于全部或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zhí)行沒收時,追征其價額。法院認定,4人總計詐領(lǐng)12.3萬元。
高虹安資料圖。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資料圖高虹安26日宣布即刻退出臺灣民眾黨,對于判決將上訴到底。
臺政務(wù)部門表示,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wù),自26日起生效,并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