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4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山東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巡視員史國生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濰坊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史國生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濰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7年9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史國生利用擔任菏澤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所黨委書記、所長,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黨委書記、院長,山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副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山東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藥品生產許可證辦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認證、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