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留言】
府谷縣政府責令將縣城內所有汽車站搬遷到新規(guī)劃的汽車站,而有一家到華蓮大橋、野蘆溝、皇甫鄉(xiāng)等地方的小汽車站卻安然不動,真是太不公平!請省長過問一下。
答復意見:
榆林市政府回復:經查,府谷縣為緩解城區(qū)交通壓力,解決交通擁堵問題,于2012年10月將位于縣城中心的3個汽車客運站全部搬遷至華龍橋北側的新汽車站臨時站場運營。車站搬遷后,府谷縣交通部及時調整了公交運力和營運時間,并安排出租車輛值班候客,有效解決了群眾到新車站的乘車問題。網民反映的原府谷縣億通公司客運站,場地為臨時租賃只作為億通公司臨時停車場,不作為客運站使用。
【網民留言】
尊敬的趙省長你好:在百忙之中打擾你了。我現(xiàn)在的心情是無比傷痛的,我流著淚水給你留言,期望首長能夠看到。2012年10月16日早上9時許,家住漢中市南鄭縣大河坎鎮(zhèn)中所村的謝X(我的弟弟)在漢江橋南河堤施工,在無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幸溺水身亡。事故發(fā)生至10月20日,相關責任單位相互推諉,相關責任人逃逸。我父見此事無人來管,悲痛欲絕,幾次尋機跳樓,都被我和親朋攔下,我母親整天也以淚洗面,感到生活無望,也產生了尋死的念頭。找到一江兩岸管委會領導,他們說,跟他們沒關系工程是包給西安廣鑫燈飾公司的現(xiàn)在就是他們的事了,找公司的人,公司又在西安我們連門都找不到,到給你寫信的時間以距事發(fā)時間已經5天了,到現(xiàn)在也沒人來過問,我弟弟已經在殯儀館已經冰凍5天了。首長我們是你的子民,懇請你在百忙之中過問一下此事,我們在這里泣血給你跪拜了
答復意見:
漢中市政府回復:經查,2012年10月16日上午10時,參與漢江南岸照明工程例行維護工作時,一工作人員不慎落水身亡。事件發(fā)生后,市一江兩岸辦負責同志笫一時間向市水利局、市安監(jiān)局進行了報告,在緊急召開事故善后處理專題會議后,成立了應急小組,落實專人配合公安、安監(jiān)等有關方面進行調查處理,并撥付廣鑫公司工程尾留資金30萬元,專項用于事故善后處理。目前,經相關單位多次調解,當事雙方就賠償費問題已初步達成意見,但未完全協(xié)商一致。市政府已責成市水利局、市一江兩岸辦積極主動配合安監(jiān)、公安等部門進行協(xié)調處理,耐心細致做好當事雙方工作,盡快使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網民留言】
我是一九四九年參加工作的,單位佳縣興茂工廠,地址在烏鎮(zhèn)街。后來工作單位撤回佳縣城,五零年上級決定撤銷單位,因我年齡較小,工作不好安排,地縣民政科決定把我送進學校深造,最初由綏德專區(qū)民政科長康廣長把我送到保校,學校體檢,說我體高年大不要,最后又把我送到綏德師范學校,因我從來沒有念過書,聽不懂中專課程,所以住了沒一個星期,就又回到原單位。在單位又工作了幾個月,由民政科和和本單位的領導協(xié)商把我送到佳縣城關小學上學,當時我不去,領導再三給我說:“這主要是為了提高你的知識,你還是咱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這種情況下把我送走,所以我雖上了學,還在單位吃住,領取津貼、衣服,一年后,我就上了中學,單位撤銷,在學校享受全額助學金,所以我認為是在職上學。 在八七年我就申請要求組織部給我連續(xù)工齡。中組發(fā)《1982》11號文件的第六個小節(jié)中第三個問題就符合我的工齡我把此文件交給縣委組織部,組織部長說好他們研究,縣委組織部向建國初佳縣縣長張世舉求證,張世舉說他記憶中這是事實。在我的檔案中,都有相關記載。是否根據中組發(fā)《1982》11號文件,按真實歷史情況把我的工齡連續(xù)起來,請領導批復。
答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