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比國際標準寬16倍
北京東方艾格咨詢公司乳業(yè)分析師陳連芳上午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國家標準并不低于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他認為,把這樣的標準在國際范圍內(nèi)合法化是一件好事。“從前是靠企業(yè)自覺,確立標準之后,一旦檢測出三聚氰胺含量超標,便成了‘違規(guī)’。”
2011年4月20日,我國五部委就三聚氰胺問題發(fā)布公告,規(guī)定除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為1毫克/千克,其他所有食品(注:包括液態(tài)奶)均不得超2.5毫克/千克。
陳連芳表示,如此看來,我國2.5毫克/千克的標準遠低于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新出臺的標準。
“中國的標準更大程度上是臨時限定,制定國標的原則就是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并考慮本國情況,相信中國的標準會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修訂。”陳連芳說。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歐美等國紛紛采納了美國的“1毫克/千克”和“2.5毫克/千克”這兩個指標,作為各國的規(guī)范,“中國也正是參考了這一數(shù)值,才制定了臨時限量。”(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