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利娜說,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最初借鑒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在新加坡,所有就業(yè)人員都按工資的一定比例繳存公積金,沒有不同單位繳存比例不同的問題。不過,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經常調整,不同的經濟時期,繳存比例是不一樣的。同時,新加坡對中央公積金的存款利率實行高利率政策,且與市場利率掛鉤,本息都不繳稅。她建議,我國可以提高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低收入者即使不貸款也不會產生利息損失,同時堵上拿低收入者利息損失補償高收入貸款者的漏洞。
據了解,今年以來,全國已有超過40個城市調整了住房公積金政策,總體方向是“降低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門檻,提高使用率并適度擴大適用范圍”。
經濟學者馬光遠認為,要給低收入者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開辟寬松便捷的“綠色通道”,改變他們只能繳納而難以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尷尬困局。比如,可以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不僅可以用來建房子、買房子,還可以用來租房子,讓住房公積金發(fā)揮更多作用。
汪利娜認為,住房公積金作為活期儲蓄放在個人賬戶里,是一種資源的浪費,“應該給老百姓更多的使用自主權”。在新加坡,每個人都有一個個人公積金賬戶,這些錢可以用于養(yǎng)老、買房、醫(yī)療,甚至可以用于教育投資和證券股票投資。我國可以通過改革來完善公積金制度。比如,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繳納物業(yè)費或取暖費?當買不起房的時候,這種個人儲蓄能不能用來給孩子支付學費,給老人看?。靠傊?,要讓群眾從住房公積金的使用中得到真正的實惠。(中國青年報)